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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中央为破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难题而出台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具体行动,是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件事关农民生产生活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农村长治久安的重大民心工程。侯马市自2010年启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来,不断完善程序、规范实施,初步建立了村民筹资筹劳、财政奖补与村集体积累等其他资金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建设了村内街道硬化、安全饮水等群众最急需、最期盼的公益设施项目,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宣传发动
一是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财政、审计、农业、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统一协调配合,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召开了财政、审计、农业、监察、交通、水利、城建、林业、各乡(办)和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会议,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方法步骤。三是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各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形成了全方位的工作监管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合力。四是由各乡(办)组织对村“两委”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进行培训,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奖补办法和工作程序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各村组织召开了村民大会,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宣传到每一位村民,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积极性,推动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制定方案,规范实施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侯马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财政奖补范围和工作程序等,保证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根据该项工作特点,制定了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包括提出项目、村民会议表决、项目申请建设、验收、财政奖补资金申请及项目管护等十个步骤,每个步骤都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表格,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不断完善,使得该项工作便捷可行、实施规范。
(三)严格程序,确保效益
一是各行政村申报的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有关规定,向村民公告并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表决实施。二是经村级组织议事后,向所在地乡(办)申报,乡(办)在充分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将所辖行政村的各个项目上报市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市财政和农业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对每一个项目的项目效益、投资规模、建设标准、筹资筹劳额度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了严格而细致的审核,对不在奖补范围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对超过筹资筹劳标准或举债兴办的项目一律予以否决,保证了每一个经审批的奖补项目都符合政策要求。三是筹资筹劳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山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不得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并将筹资资金全部缴入各乡(办)经管站的一事一议专户。四是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村级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分类奖补,不搞一刀切,集中有限财力投向农民最急需、最迫切的村级公益事业,既抓重点村建设,又保证一定的覆盖面。对村委会工作基础好、“两委”班子强、村级社会稳定、群众积极性高、投入大、效果好的村适当倾斜,充分调动村级实施项目的积极性,体现了实施效果。五是认真组织验收,确保奖补实效。为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村成立了村民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项目的验收,原则上由乡(办)人民政府组织,对财政奖补资金较大的项目,由市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验收过程由相关部门专业人员、乡(办)人员、村委会、村民代表和受益群众代表参与,并出具村民监督小组成员签名同意的验收报告,确保奖补资金落到实处。六是坚持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所有项目实施过程及时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项目议事、筹资筹劳、工程预(决)算、财政奖补等;公示的地址要在各村宣传栏内,方便群众监督,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开透明。七是强化资金管理,实行直接支付。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由乡(办)经管站和财政所共同管理,自筹资金,即:村民自筹、村集体积累、社会捐助以及以劳折资由行政村归集一次性缴入乡(办)经管站一事一议专户,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由经管站直接支付到工程施工单位;财政奖补资金由乡(办)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工程施工单位。普惠制项目待工程完工验收后奖补资金实行一次性拨付,超过5万元财政奖补的项目或特惠制项目分批拨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算。八是整理归档,妥善管护。落实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建立全过程档案管理制度,将村民一事一议的议事记录,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个人签字记录,项目申请表和预决算等表格、公示、项目开工和竣工后对比照片等原始资料汇总归档,立册备查,建立了报批程序清晰、项目资料齐全、数据真实、便于监督查询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档案资料,每个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作为验收工程的重要参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村级公益事业资产,归村级全体村民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也可以由专人或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确保村级公益事业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财政奖补激活了一事一议项目建设,2011年实施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4个,占全市行政村的56.4%;受益农村人口6.76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62%。项目涉及村内水渠16.3千米、堰塘水窖1个/100立方米、机电井10眼、村内安全饮水管线5.7千米、村内街道硬化17.1千米、垃圾收集点13个/86立方米、村内公共活动场所450平方米、其他公共项目(村内用电变压器)1个。
村级公益设施的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的便利,使广大群众亲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调动了村委和村民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
长期以来,由于部分村集体缺乏资金,村干部在公益事业建设上普遍存在着等待、观望的思想,主动谋划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积极性不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解决了群众最迫切、最期盼、最现实的问题,让农民群众从中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而且由农民群众自己议自己定,大大激发了农民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更使村干部敢于筹划、善于筹划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形成了村干部和村民投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工作合力。
(三)形成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投入机制
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不再单单依靠农民自己和村集体,而是采取社会捐助和财政奖补等综合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推动作用,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带动了其他资金的投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投入机制。2011年,44个项目总投资881.47万元,除村民自筹50.93万元、村民筹劳折资57.2万元外,财政奖补资金350万元带动了村集体积累等其他资金投入423.34万元。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不够详实
村级干部群众受知识结构、工作习惯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规划的编制难以兼顾当前与长远,与新农村规划和城镇化规划的结合不够紧密,往往使当年申报的项目规模过大,给项目的选择和资金的分配带来一定难度。
(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宣传范围需进一步扩大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财政奖补,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这就要求通过扩大宣传范围,不仅使农村干部群众和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政策,而且使社会各方面都能多了解政策内容。
(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难以满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需要
由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加之村民公益事业建设积极性的提高,需实施的公益事业项目较多,而奖补资金数额有限,使部分群众急需项目,因投资大又难以分割和分部施工,不得不暂缓实施。
四、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建议
(一) 加强培训
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聘请规划专业人员,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知识培训,同时结合农村干部换届新上任干部较多的实际,对新干部进行重点培训,发挥村干部的带动引领作用。严格按照国农改[2012]9号《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将规划编制与改善农村基本民生相结合、与加快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统筹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需求与可能、重点投入与普遍受益的关系,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划编制。
(二)广泛宣传
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知晓面。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春节等传统节日外出务工人员和在外工作人员返乡较多的时机,加强对回乡人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宣传,吸引在外致富人员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爱心人士,投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通过宣传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
(三)拓宽渠道
增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按照2012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的要求,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力度。同时,加强支农资金整合制度的顶层设计,使基层支农资金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整合更加有章可循、积极主动,进一步发挥资金的协同效应。另外,随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村级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必将促进村级经济的发展,应逐步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将由“输血”型变为“造血型”,使村集体积累资金成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来源。
(责任编辑:唐荣波)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宣传发动
一是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财政、审计、农业、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统一协调配合,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召开了财政、审计、农业、监察、交通、水利、城建、林业、各乡(办)和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会议,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方法步骤。三是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各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形成了全方位的工作监管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合力。四是由各乡(办)组织对村“两委”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进行培训,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奖补办法和工作程序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各村组织召开了村民大会,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宣传到每一位村民,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积极性,推动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制定方案,规范实施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侯马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财政奖补范围和工作程序等,保证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根据该项工作特点,制定了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包括提出项目、村民会议表决、项目申请建设、验收、财政奖补资金申请及项目管护等十个步骤,每个步骤都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表格,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不断完善,使得该项工作便捷可行、实施规范。
(三)严格程序,确保效益
一是各行政村申报的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有关规定,向村民公告并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表决实施。二是经村级组织议事后,向所在地乡(办)申报,乡(办)在充分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将所辖行政村的各个项目上报市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市财政和农业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对每一个项目的项目效益、投资规模、建设标准、筹资筹劳额度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了严格而细致的审核,对不在奖补范围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对超过筹资筹劳标准或举债兴办的项目一律予以否决,保证了每一个经审批的奖补项目都符合政策要求。三是筹资筹劳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山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不得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并将筹资资金全部缴入各乡(办)经管站的一事一议专户。四是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村级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分类奖补,不搞一刀切,集中有限财力投向农民最急需、最迫切的村级公益事业,既抓重点村建设,又保证一定的覆盖面。对村委会工作基础好、“两委”班子强、村级社会稳定、群众积极性高、投入大、效果好的村适当倾斜,充分调动村级实施项目的积极性,体现了实施效果。五是认真组织验收,确保奖补实效。为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村成立了村民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项目的验收,原则上由乡(办)人民政府组织,对财政奖补资金较大的项目,由市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验收过程由相关部门专业人员、乡(办)人员、村委会、村民代表和受益群众代表参与,并出具村民监督小组成员签名同意的验收报告,确保奖补资金落到实处。六是坚持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所有项目实施过程及时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项目议事、筹资筹劳、工程预(决)算、财政奖补等;公示的地址要在各村宣传栏内,方便群众监督,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开透明。七是强化资金管理,实行直接支付。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由乡(办)经管站和财政所共同管理,自筹资金,即:村民自筹、村集体积累、社会捐助以及以劳折资由行政村归集一次性缴入乡(办)经管站一事一议专户,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由经管站直接支付到工程施工单位;财政奖补资金由乡(办)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工程施工单位。普惠制项目待工程完工验收后奖补资金实行一次性拨付,超过5万元财政奖补的项目或特惠制项目分批拨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算。八是整理归档,妥善管护。落实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建立全过程档案管理制度,将村民一事一议的议事记录,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个人签字记录,项目申请表和预决算等表格、公示、项目开工和竣工后对比照片等原始资料汇总归档,立册备查,建立了报批程序清晰、项目资料齐全、数据真实、便于监督查询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档案资料,每个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作为验收工程的重要参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村级公益事业资产,归村级全体村民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也可以由专人或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确保村级公益事业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财政奖补激活了一事一议项目建设,2011年实施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4个,占全市行政村的56.4%;受益农村人口6.76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62%。项目涉及村内水渠16.3千米、堰塘水窖1个/100立方米、机电井10眼、村内安全饮水管线5.7千米、村内街道硬化17.1千米、垃圾收集点13个/86立方米、村内公共活动场所450平方米、其他公共项目(村内用电变压器)1个。
村级公益设施的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的便利,使广大群众亲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调动了村委和村民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
长期以来,由于部分村集体缺乏资金,村干部在公益事业建设上普遍存在着等待、观望的思想,主动谋划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积极性不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解决了群众最迫切、最期盼、最现实的问题,让农民群众从中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而且由农民群众自己议自己定,大大激发了农民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更使村干部敢于筹划、善于筹划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形成了村干部和村民投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工作合力。
(三)形成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投入机制
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不再单单依靠农民自己和村集体,而是采取社会捐助和财政奖补等综合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推动作用,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带动了其他资金的投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投入机制。2011年,44个项目总投资881.47万元,除村民自筹50.93万元、村民筹劳折资57.2万元外,财政奖补资金350万元带动了村集体积累等其他资金投入423.34万元。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不够详实
村级干部群众受知识结构、工作习惯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规划的编制难以兼顾当前与长远,与新农村规划和城镇化规划的结合不够紧密,往往使当年申报的项目规模过大,给项目的选择和资金的分配带来一定难度。
(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宣传范围需进一步扩大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财政奖补,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这就要求通过扩大宣传范围,不仅使农村干部群众和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政策,而且使社会各方面都能多了解政策内容。
(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难以满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需要
由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加之村民公益事业建设积极性的提高,需实施的公益事业项目较多,而奖补资金数额有限,使部分群众急需项目,因投资大又难以分割和分部施工,不得不暂缓实施。
四、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建议
(一) 加强培训
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聘请规划专业人员,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知识培训,同时结合农村干部换届新上任干部较多的实际,对新干部进行重点培训,发挥村干部的带动引领作用。严格按照国农改[2012]9号《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将规划编制与改善农村基本民生相结合、与加快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统筹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需求与可能、重点投入与普遍受益的关系,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划编制。
(二)广泛宣传
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知晓面。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春节等传统节日外出务工人员和在外工作人员返乡较多的时机,加强对回乡人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宣传,吸引在外致富人员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爱心人士,投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通过宣传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
(三)拓宽渠道
增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按照2012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的要求,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力度。同时,加强支农资金整合制度的顶层设计,使基层支农资金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整合更加有章可循、积极主动,进一步发挥资金的协同效应。另外,随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村级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必将促进村级经济的发展,应逐步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将由“输血”型变为“造血型”,使村集体积累资金成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来源。
(责任编辑:唐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