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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收入、支付给储户的利息支出、企业或经营单位拆借外单位资金及向职工集资而支付的股息、利息、资金占有费等,是一种特殊的应税劳务,其业务票据理应纳入发票管理范畴。随着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经济多元化格局已逐步形成,为加快税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金融业务票据纳入发票管理已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