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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男)与梁某(女)系夫妻关系,婚前马某以其个人名义支付首付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后以其工资偿还购房贷款。梁某的工资收入则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婚后第四年,因马某与同事徐某(女)保持不正当关系被梁某发现,梁某大怒提出离婚,并要求马某补偿婚后还贷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款。马某同意离婚,但认为房屋系其婚前购买且婚后由其自行以工资还贷,与梁某无关,拒绝向梁某支付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