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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心的读者一定还记得,今年1月下旬,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曾因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紧急启用动议权而中止审议的《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暂行条例修正案(草案)》而今已有下文。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市政府办公厅根据法规有关规定,向常委会办公厅送交了关于撤回条例修正案(草案)议案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