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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5年12月22日,全市在采的288家(3家国营矿山不计在内)老矿山已全部实现协议方式有偿出让单轨制运行,结束了该市采矿权行政无偿授予的历史,共收取协议采矿权出让金1.0015亿元;同时,丽水市2005年新设的8宗采取矿全部通过采矿权市场公开招拍挂出让,合同出让金582.84万元。目前已实际收取5884.66万元,收取比率为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