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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按照中央、省、市、县确定的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1997年实行了人员聘任,112人中有107人签定了聘任合同,占应聘人数的100%,占总人数的95.54%(107/112)。单纯人员聘任是顺利的,但要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人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