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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开化县公安志》由方志出版社正式出版。该志书翔实记述了1949年5月开化解放至2009年开化公安事业发展历程。整个编纂工作前后历时7年。在编纂工作中,我们始终把“以史为鉴,资政育警”列为编撰理念,以“打造精品,彰显特色”为编撰目标,努力编纂一部展现开化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光辉历史。编辑出版发行过程中,既有困惑与艰辛,更有乐趣与喜悦,主要体会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局齐心协力
浙江省公安厅史志办、衢州市公安局及开化县志办领导对该书的编撰出版予以高度关注和支持,并进行精心指导;开化县公安局成立编纂委员会和编审人员,组织召开编纂工作动员会,由县局领导一把手主抓,解决和协调好在工作中碰到所谓的“三难”即“财难、材难、才难”问题,并亲自策划,从谋篇布局、资料收集、照片选择、文字表述,到版面设计、纸张选择、色彩认定倾注了大量心血;各部门负责人和撰稿人员则根据分工、认真履职,不辞辛苦,尤其是对史料的收集、核实做了大量工作;公安老同志积极主动参与史志工作,对志稿进行审核,并提供了一些公安老照片,使志书的内容更加丰富。大家在编撰中增长了知识和才干,也收获了成功和快乐。
二、精心设计篇目,凸显志书特色
公安志篇目是整部公安志的框架设计,篇目设计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公安志书的质量和水平,也关系到工作的进度。编纂工作中的所有资料收集都在篇目的指引下开展。2012年3月,县局召开评审会,在专家评审时提出富有建设性审读意见进行修饰。对原有篇目设置作了较大调整,将原来的章、节、目结构改成篇、章、节、目结构,整个框架结构从原来的11章60节32条目调整为5篇25章93节95条目,对原志稿篇目和内容进行全面调整、扩充,新增了《惩治经济犯罪》《巡防处突》《出入境管理》3章,扩充了《镇反肃反运动》《惩治刑事犯罪》《户政管理》《行业物品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群众治安保卫》《内保与警卫》8章,凸显志书专业特色;新增了《网络安全管理》《科技建设》2章,使志书具有时代特征;新增《林业治安管理》《警务协作》《消除社会丑恶现象》节中《打击“六合彩”赌博》,全面展现开化公安地方特色。修改后的篇目,涵盖了60年开化公安工作发展的主要和重要内容,突出了开化的专业特色、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篇目的精心设计修改,是志稿能顺利成书的关键。
三、拓展征集渠道,抓好史料搜集
资料是撰志工作的基础,做好资料收集工作是保证志书质量的重要环节。公安志编纂工作把资料的征集整理作为整个编纂过程的基础性工作。针对本局前两本志稿编纂过于简单,断线及少数部门提供资料不全的实际,修志人员先后上门走访50余次,走访了衢州市检察院、开化县档案馆、开化县法院及公安老同志。外出查找5次,电话联系110余次,收集资料50余万字。在收集区划沿革内容时,修志人员多次走访民政部门、查找相关区划沿革资料,最终收集完成建国以来至今各个时期区划变更全部内容,补全了建国以来区划沿革。通过走访、查档、电话联系等多种途经,使收到的资料能全面反映开化公安60年的发展轨迹。对一些部门提供的质量较差的资料长编,修志人员又广开渠道补充收集,重新撰写初稿。初稿完成以后,组织各部门对志稿进行核对、补充,根据“大事不漏,史实不误”的要求,确定责任心强、情况熟悉、文字功底好的同志担任撰稿人,进行核对,并实行“谁核对,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确保核对质量。同时也征求一些公安老同志意见,帮忙审核。各部门均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也补充了一些重要的史实。在县局召开的志稿评审会后,将《立功创模》内容进行完善,新增英烈小传、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见义勇为人物3个章节。收集到了新中国成立后开化公安所有烈士的详细资料,填补了建国初期开化公安英烈事迹缺失的空白。在编纂工作中,把图片资料的征集和编排作为编纂工作的重点。向各单位发出通知,征集能反映新中国成立60年来开化公安发展历程和展示不同时期开化公安民警风采的图片。经过努力,共征集到不同时期的图片3000余张,从中精挑细选出216张用于志书的彩页和内文插图,使志书内容更加全面丰富,资料性、可读性进一步增强。
四、认真校对审核,务必确保质量
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在修志过程中,修志人员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从“准、精、深”方面下手做好志书校对审核工作。在整个编纂过程中,对志书文字的核对不少于7次,对图片、表格排版、核对不少于20次,从志书规格大小、装订方式,封面、彩页、内文纸张选择到对志书每一篇章节目内的文字、标点号等都要认认真真校对、核实。
(一)把握“准”。在编辑、校对等各个环节,反复核对,尽力求准。对多个章节目都涉及到的,但人名、数字、时间等要素又不一致的同一历史史实,都进行认真核实。《机构》篇中的领导名录,做到每位领导的任免时间都找到文件;志书中81张表涉及各项内容都进行一一核实,216张图片文字说明时间都准确写到月日,确保志书的准确性。
(二)把握“精”。修志初期撰写的初稿中记流水账情况比较严重,在省、市修志专家的指导下,修志人员对志稿加强概括提炼。经过反复修改提炼,从原来编纂100余万字初稿到交付出版70多万字,提高了志书质量,存史性也大大增强。
(三)把握“深”。1.注重收集深层次资料,客观反映各个历史阶段公安工作的成效。本志书从开化解放初期剿灭土匪到和平年代维护稳定,从打击犯罪到创新管理机制,从化解社会纠纷矛盾到服务人民群众,全面反映了60年各个历史时期开化公安工作。2.注重收集转折性资料,突出反映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创新,避免流水账。我们在队伍建设章节中就突出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开化公安在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人民方面的重大转变。3.注重收集典型性资料,突出反映典型的做法、经验和事迹,避免志稿干枯无味。如近年来推行“项目警官制”、1999年以来持续保持11年命案全破、看守所连续22年安全无事故、开化县连续4年被评为“平安县”等方面材料进行全面收集,并对典型做法、经验进行详细记述。
五、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编纂出版《开化县公安志》是一项浩繁而复杂的跨世纪工程。一轮修志完成11余万字《开化县公安志稿》,二轮修志完成38万字《开化县公安志(1986~2005)》初纂续编稿,再到2012年编纂并正式出版78万字《开化县公安志》,凝聚了众人的心血。整个编纂过程历经7个多春秋。“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在此期间,修志人员调整频繁、时减时增,难能可贵是自修志工作以来,县局承编部门均认真配合,克服经费紧张、人手有限等困难,确保修志工作“一纳入五到位”;历任局领导始终坚持“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史志观,薪火相传,常抓不懈,从而确保了公安史料的连续性、完整性;参与编纂工作的绝大部分同志均为兼职从事,大家不以志书编纂任务为额外负担,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拼搏奉献、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任劳任怨、甘于奉献、精益求精,终致《开化县公安志》付梓出版。
六、史志工作是丰富馆藏资源、宣传档案工作的有效载体
《开化县公安志》在编纂过程中,广泛地征集资料。 所有征集到的资料、图片等都将整理移交进局档案室,极大地丰富档案的馆藏内容,增强开化公安档案的地方特色,促进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此外,通过修志,为档案工作拓宽了视野,更新了观念,更进一步地认识到,“档案馆”不是“档案管”,不是坐在家里等接收,眼光不能局限在局机关,而是要放眼全社会,应积极主动地征集反映本地公安特色的档案资料,广泛收集同公安工作相关的人物、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书刊、图片、实物等资料,努力开创公安档案工作的服务领域。为公安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翔实的资料服务。编史修志与档案工作真可谓优势互补,相得益彰,档案部门在为修志提供服务的同时,可获得丰厚的回报,即档案部门原来没有的资料,通过修志的广泛征集,进入档案馆(室),又可极大地丰富馆藏。
(作者单位:浙江省开化县公安局办公室)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局齐心协力
浙江省公安厅史志办、衢州市公安局及开化县志办领导对该书的编撰出版予以高度关注和支持,并进行精心指导;开化县公安局成立编纂委员会和编审人员,组织召开编纂工作动员会,由县局领导一把手主抓,解决和协调好在工作中碰到所谓的“三难”即“财难、材难、才难”问题,并亲自策划,从谋篇布局、资料收集、照片选择、文字表述,到版面设计、纸张选择、色彩认定倾注了大量心血;各部门负责人和撰稿人员则根据分工、认真履职,不辞辛苦,尤其是对史料的收集、核实做了大量工作;公安老同志积极主动参与史志工作,对志稿进行审核,并提供了一些公安老照片,使志书的内容更加丰富。大家在编撰中增长了知识和才干,也收获了成功和快乐。
二、精心设计篇目,凸显志书特色
公安志篇目是整部公安志的框架设计,篇目设计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公安志书的质量和水平,也关系到工作的进度。编纂工作中的所有资料收集都在篇目的指引下开展。2012年3月,县局召开评审会,在专家评审时提出富有建设性审读意见进行修饰。对原有篇目设置作了较大调整,将原来的章、节、目结构改成篇、章、节、目结构,整个框架结构从原来的11章60节32条目调整为5篇25章93节95条目,对原志稿篇目和内容进行全面调整、扩充,新增了《惩治经济犯罪》《巡防处突》《出入境管理》3章,扩充了《镇反肃反运动》《惩治刑事犯罪》《户政管理》《行业物品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群众治安保卫》《内保与警卫》8章,凸显志书专业特色;新增了《网络安全管理》《科技建设》2章,使志书具有时代特征;新增《林业治安管理》《警务协作》《消除社会丑恶现象》节中《打击“六合彩”赌博》,全面展现开化公安地方特色。修改后的篇目,涵盖了60年开化公安工作发展的主要和重要内容,突出了开化的专业特色、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篇目的精心设计修改,是志稿能顺利成书的关键。
三、拓展征集渠道,抓好史料搜集
资料是撰志工作的基础,做好资料收集工作是保证志书质量的重要环节。公安志编纂工作把资料的征集整理作为整个编纂过程的基础性工作。针对本局前两本志稿编纂过于简单,断线及少数部门提供资料不全的实际,修志人员先后上门走访50余次,走访了衢州市检察院、开化县档案馆、开化县法院及公安老同志。外出查找5次,电话联系110余次,收集资料50余万字。在收集区划沿革内容时,修志人员多次走访民政部门、查找相关区划沿革资料,最终收集完成建国以来至今各个时期区划变更全部内容,补全了建国以来区划沿革。通过走访、查档、电话联系等多种途经,使收到的资料能全面反映开化公安60年的发展轨迹。对一些部门提供的质量较差的资料长编,修志人员又广开渠道补充收集,重新撰写初稿。初稿完成以后,组织各部门对志稿进行核对、补充,根据“大事不漏,史实不误”的要求,确定责任心强、情况熟悉、文字功底好的同志担任撰稿人,进行核对,并实行“谁核对,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确保核对质量。同时也征求一些公安老同志意见,帮忙审核。各部门均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也补充了一些重要的史实。在县局召开的志稿评审会后,将《立功创模》内容进行完善,新增英烈小传、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见义勇为人物3个章节。收集到了新中国成立后开化公安所有烈士的详细资料,填补了建国初期开化公安英烈事迹缺失的空白。在编纂工作中,把图片资料的征集和编排作为编纂工作的重点。向各单位发出通知,征集能反映新中国成立60年来开化公安发展历程和展示不同时期开化公安民警风采的图片。经过努力,共征集到不同时期的图片3000余张,从中精挑细选出216张用于志书的彩页和内文插图,使志书内容更加全面丰富,资料性、可读性进一步增强。
四、认真校对审核,务必确保质量
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在修志过程中,修志人员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从“准、精、深”方面下手做好志书校对审核工作。在整个编纂过程中,对志书文字的核对不少于7次,对图片、表格排版、核对不少于20次,从志书规格大小、装订方式,封面、彩页、内文纸张选择到对志书每一篇章节目内的文字、标点号等都要认认真真校对、核实。
(一)把握“准”。在编辑、校对等各个环节,反复核对,尽力求准。对多个章节目都涉及到的,但人名、数字、时间等要素又不一致的同一历史史实,都进行认真核实。《机构》篇中的领导名录,做到每位领导的任免时间都找到文件;志书中81张表涉及各项内容都进行一一核实,216张图片文字说明时间都准确写到月日,确保志书的准确性。
(二)把握“精”。修志初期撰写的初稿中记流水账情况比较严重,在省、市修志专家的指导下,修志人员对志稿加强概括提炼。经过反复修改提炼,从原来编纂100余万字初稿到交付出版70多万字,提高了志书质量,存史性也大大增强。
(三)把握“深”。1.注重收集深层次资料,客观反映各个历史阶段公安工作的成效。本志书从开化解放初期剿灭土匪到和平年代维护稳定,从打击犯罪到创新管理机制,从化解社会纠纷矛盾到服务人民群众,全面反映了60年各个历史时期开化公安工作。2.注重收集转折性资料,突出反映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创新,避免流水账。我们在队伍建设章节中就突出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开化公安在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人民方面的重大转变。3.注重收集典型性资料,突出反映典型的做法、经验和事迹,避免志稿干枯无味。如近年来推行“项目警官制”、1999年以来持续保持11年命案全破、看守所连续22年安全无事故、开化县连续4年被评为“平安县”等方面材料进行全面收集,并对典型做法、经验进行详细记述。
五、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编纂出版《开化县公安志》是一项浩繁而复杂的跨世纪工程。一轮修志完成11余万字《开化县公安志稿》,二轮修志完成38万字《开化县公安志(1986~2005)》初纂续编稿,再到2012年编纂并正式出版78万字《开化县公安志》,凝聚了众人的心血。整个编纂过程历经7个多春秋。“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在此期间,修志人员调整频繁、时减时增,难能可贵是自修志工作以来,县局承编部门均认真配合,克服经费紧张、人手有限等困难,确保修志工作“一纳入五到位”;历任局领导始终坚持“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史志观,薪火相传,常抓不懈,从而确保了公安史料的连续性、完整性;参与编纂工作的绝大部分同志均为兼职从事,大家不以志书编纂任务为额外负担,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拼搏奉献、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任劳任怨、甘于奉献、精益求精,终致《开化县公安志》付梓出版。
六、史志工作是丰富馆藏资源、宣传档案工作的有效载体
《开化县公安志》在编纂过程中,广泛地征集资料。 所有征集到的资料、图片等都将整理移交进局档案室,极大地丰富档案的馆藏内容,增强开化公安档案的地方特色,促进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此外,通过修志,为档案工作拓宽了视野,更新了观念,更进一步地认识到,“档案馆”不是“档案管”,不是坐在家里等接收,眼光不能局限在局机关,而是要放眼全社会,应积极主动地征集反映本地公安特色的档案资料,广泛收集同公安工作相关的人物、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书刊、图片、实物等资料,努力开创公安档案工作的服务领域。为公安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翔实的资料服务。编史修志与档案工作真可谓优势互补,相得益彰,档案部门在为修志提供服务的同时,可获得丰厚的回报,即档案部门原来没有的资料,通过修志的广泛征集,进入档案馆(室),又可极大地丰富馆藏。
(作者单位:浙江省开化县公安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