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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华在2012年9月8日《人民法院报》撰文《有序公开方能提升公信》认为,当前,司法公信力不够是制约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最为突出的问题,司法公开是提升司法公信的必由之路。首先,司法公开对司法公信具有彰显的作用。司法的公信力来源于社会公众对司法权力及其实施过程和结果的信任、尊重、认同与服从。推进司法公开。将司法权置于阳光下运行.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