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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地区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严重制约了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要改变这种状况,使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构建和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化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应从各个方而强化法治的作用,建立健全立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为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化体系,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环境保护的法律举措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切实利用法律手段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新疆生态环境的平衡协调,从而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