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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由国务院侨办、人大侨委、全国政协港澳台局、中国侨联、致公党中央组成的调研组,先后赴福建、海南、江西、广西、云南等数十个华侨农场、农垦农场,就华侨农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发[1985]26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深化华侨农林场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5]61号)进行了广泛的调研。通过参加调研,笔者谈谈对华侨农场管理体制改革的初步认识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