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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初,陕西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在汉中、宝鸡、咸阳、安康、西安、杨凌五市一区及宁强、略阳等40个列入国家重灾和一般受灾县(区)及省上确定的其他受灾县(区)全面展开。
此次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涉及资金规模大、工程项目多、范围广、技术含量高,为做好这次审计,陕西省审计厅做了精心准备。一是提早动手,深入开展审前调查。6月5日,陕西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印发了《陕西省汶川地震受灾地区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与汉中、宝鸡等五市政府编制全省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省审计厅及时确定专门处室,负责日常与各相关部门联系,了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和项目制定进度及资金落实等相关情况,并负责收集、整理国务院、审计署和省级有关部门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及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的相关资料,做好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方案的准备工作。二是认真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在陕西省各类灾后恢复重建方案陆续出台,恢复重建项目逐步确定之后,省审计厅及时编制了《全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派专人到审计署和对口援建陕西宁强、略阳的天津市征求意见,按照要求修改后,又分别征求了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及省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批转全省实施。三是加强组织领导。陕西省审计厅成立了以屈方方厅长任组长、周新生副厅长李健副厅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领导为成员的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集中组织和监督指导全省审计机关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研究处理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的重要问题。涉及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的各市、县(区)局也相应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四是专门召开会议安排审计。8月21日至22日陕西召开了全省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审计工作会议,省审计厅有关处室领导、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部分涉及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的县、区审计局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了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方案,选定了恢复重建审计项目,安排布置了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明确了审计目标、对象、范围、内容、重点和要求。五是整合审计资源,配备骨干审计力量。省审计厅整合了社会保障、行政事业、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等四个口、六个业务处室和相关综合处室的审计人员,组成三个综合审计组和一个专项审计组,三个综合审计组分别负责对受灾的五个设区市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的监督、指导、协调,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上审下”,专项审计组对全省的水利、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选择部分项目进行“上审下”,并负责全省专项审计的监督、指导、协调。
此次审计的范围是从灾后恢复重建开始至结束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在总体规划下的实施规划编制、建设标准确定的合规合理性;国家有关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和执行效果;恢复重建资金统筹、分配和管理使用过程;恢复重建的农村民房、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水利设施、交通、城镇体系建设等项目的确立、实施和建设效果。
审计重点:一是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实施情况。要注重对政府资金投入、税费、金融、土地、产业、对口支援、社会募集、转移安置等恢复重建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放在政策的落实效果上。检查各级政府投入是否足额到位;政策优惠是否落实,执行效果是否良好,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建议。二是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落实情况。检查恢复重建工作是否遵循总体规划要求;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标准、搞计划外工程等问题。三是恢复重建工程质量。要对恢复重建中涉及影响质量的勘查设计、项目管理、施工、材料采购供应、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关注农村民房、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城乡供水和水利设施、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设备、材料供应和工程质量达标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建设质量问题,要分清责任,严肃追究。四是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统筹分配是否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分配计划和资金下拨是否及时,满足灾区重建要求;有明确意愿的捐赠资金是否优先安排用于意愿项目;是否有交叉、重复安排问题;资金是(下转第11页)(上接第4页)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欠拨少拨、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克扣等违法违规问题。要全面检查和客观评价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效果。
此次审计采取“五统一”的组织方式。即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协调,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审计方案、统一问题定性和处理标准、统一汇总上报审计结果。根据审计署关口前移、事中介入、全程跟踪审计的要求,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08年7月起到年底为第一阶段,主要是根据省政府下达的首批灾后重建项目和资金安排,对年内需完成的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审计。2009年为第二阶段,全面开展各项恢复重建项目审计。2010年为第三阶段,主要是总结前两阶段审计情况,查缺补漏。具体项目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分段、分次审计的方法,定期审计,全程跟踪。事前审计主要是摸清恢复重建项目的前期准备情况。事中审计主要是对概(预)算执行情况、施工、采购、供货、项目结算等情况跟踪监督,随时掌握动态情况。事后审计主要是全面核实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竣工决算、项目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目前,第一阶段第一次审计已经结束。
为了认真落实省政府批转的《陕西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总体方案》,省厅于9月1日召开了所有参审处、室和审计人员参加的恢复重建审计动员会,屈方方厅长作了重要讲话,周新生副厅长对恢复重建审计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会后同时向受灾的汉中、宝鸡、咸阳、西安、安康、杨凌五市一区下发了《陕西省审计厅关于派驻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组的通知》,向省级有关部门印发了《陕西省审计厅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情况的审计通知》并派出综合审计工作组对五市一区和省发改委、财政、民政、教育、卫生等十个省级部门恢复重建工作进展、实施和具体规划落实情况,初步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在基本摸清全省恢复重建工作总体情况的基础上,修订印发了七个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专项方案。并对落实总体方案提出了四项明确要求。省厅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两次召开协调会议,明确领导小组分工和职责,分析全省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了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印发《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简报》,指导督促全省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全省市、县(区)审计机关,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分别召开了恢复重建审计工作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实施方案。有些还以市、县政府名义召开会议。领导小组有政府领导参加,有政府相关部门参加。受灾较重的市、县审计工作已展开,工作进展良好。从全省整体情况看,目前全省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已全面开展,并按省厅的安排,有条不紊的推进。 (省厅综合处)
此次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涉及资金规模大、工程项目多、范围广、技术含量高,为做好这次审计,陕西省审计厅做了精心准备。一是提早动手,深入开展审前调查。6月5日,陕西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印发了《陕西省汶川地震受灾地区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与汉中、宝鸡等五市政府编制全省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省审计厅及时确定专门处室,负责日常与各相关部门联系,了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和项目制定进度及资金落实等相关情况,并负责收集、整理国务院、审计署和省级有关部门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及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的相关资料,做好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方案的准备工作。二是认真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在陕西省各类灾后恢复重建方案陆续出台,恢复重建项目逐步确定之后,省审计厅及时编制了《全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派专人到审计署和对口援建陕西宁强、略阳的天津市征求意见,按照要求修改后,又分别征求了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及省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批转全省实施。三是加强组织领导。陕西省审计厅成立了以屈方方厅长任组长、周新生副厅长李健副厅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领导为成员的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集中组织和监督指导全省审计机关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研究处理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的重要问题。涉及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的各市、县(区)局也相应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四是专门召开会议安排审计。8月21日至22日陕西召开了全省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审计工作会议,省审计厅有关处室领导、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部分涉及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的县、区审计局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了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方案,选定了恢复重建审计项目,安排布置了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明确了审计目标、对象、范围、内容、重点和要求。五是整合审计资源,配备骨干审计力量。省审计厅整合了社会保障、行政事业、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等四个口、六个业务处室和相关综合处室的审计人员,组成三个综合审计组和一个专项审计组,三个综合审计组分别负责对受灾的五个设区市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的监督、指导、协调,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上审下”,专项审计组对全省的水利、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选择部分项目进行“上审下”,并负责全省专项审计的监督、指导、协调。
此次审计的范围是从灾后恢复重建开始至结束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在总体规划下的实施规划编制、建设标准确定的合规合理性;国家有关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和执行效果;恢复重建资金统筹、分配和管理使用过程;恢复重建的农村民房、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水利设施、交通、城镇体系建设等项目的确立、实施和建设效果。
审计重点:一是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实施情况。要注重对政府资金投入、税费、金融、土地、产业、对口支援、社会募集、转移安置等恢复重建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放在政策的落实效果上。检查各级政府投入是否足额到位;政策优惠是否落实,执行效果是否良好,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建议。二是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落实情况。检查恢复重建工作是否遵循总体规划要求;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标准、搞计划外工程等问题。三是恢复重建工程质量。要对恢复重建中涉及影响质量的勘查设计、项目管理、施工、材料采购供应、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关注农村民房、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城乡供水和水利设施、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设备、材料供应和工程质量达标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建设质量问题,要分清责任,严肃追究。四是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统筹分配是否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分配计划和资金下拨是否及时,满足灾区重建要求;有明确意愿的捐赠资金是否优先安排用于意愿项目;是否有交叉、重复安排问题;资金是(下转第11页)(上接第4页)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欠拨少拨、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克扣等违法违规问题。要全面检查和客观评价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效果。
此次审计采取“五统一”的组织方式。即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协调,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审计方案、统一问题定性和处理标准、统一汇总上报审计结果。根据审计署关口前移、事中介入、全程跟踪审计的要求,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08年7月起到年底为第一阶段,主要是根据省政府下达的首批灾后重建项目和资金安排,对年内需完成的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审计。2009年为第二阶段,全面开展各项恢复重建项目审计。2010年为第三阶段,主要是总结前两阶段审计情况,查缺补漏。具体项目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分段、分次审计的方法,定期审计,全程跟踪。事前审计主要是摸清恢复重建项目的前期准备情况。事中审计主要是对概(预)算执行情况、施工、采购、供货、项目结算等情况跟踪监督,随时掌握动态情况。事后审计主要是全面核实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竣工决算、项目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目前,第一阶段第一次审计已经结束。
为了认真落实省政府批转的《陕西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总体方案》,省厅于9月1日召开了所有参审处、室和审计人员参加的恢复重建审计动员会,屈方方厅长作了重要讲话,周新生副厅长对恢复重建审计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会后同时向受灾的汉中、宝鸡、咸阳、西安、安康、杨凌五市一区下发了《陕西省审计厅关于派驻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组的通知》,向省级有关部门印发了《陕西省审计厅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情况的审计通知》并派出综合审计工作组对五市一区和省发改委、财政、民政、教育、卫生等十个省级部门恢复重建工作进展、实施和具体规划落实情况,初步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在基本摸清全省恢复重建工作总体情况的基础上,修订印发了七个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专项方案。并对落实总体方案提出了四项明确要求。省厅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两次召开协调会议,明确领导小组分工和职责,分析全省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了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印发《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简报》,指导督促全省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全省市、县(区)审计机关,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分别召开了恢复重建审计工作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实施方案。有些还以市、县政府名义召开会议。领导小组有政府领导参加,有政府相关部门参加。受灾较重的市、县审计工作已展开,工作进展良好。从全省整体情况看,目前全省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已全面开展,并按省厅的安排,有条不紊的推进。 (省厅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