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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是国发[2012]2号文件对贵州省的战略定位之一,随即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被确定为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县”之一。 经过50年的探索和实践,镇宁自治县为贵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构筑了一个重要的微观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实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战略目标,当前应全力推进贵州各民族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和后发赶超。
关键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 微观基础建设 民族和谐发展
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构成与民族关系基本状况
镇宁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地处贵州省西南部,现下辖7个镇8个乡,乡镇下辖4个社区2个居委会365个村民委员会1750个村民组。镇宁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县,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2%。鎮宁民族文化底蕴浓厚,是贵州重要的历史文化中心之一。其建制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后历经多次变革。1963年9月11日,成立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建制一直延续至今。
1963年9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宣告成立。作为贵州省成立较早的自治县之一,这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镇宁的落地生根,更是镇宁各族人民最重要的历史决择。50年前,镇宁各族人民开创性地选择了民族区域自治,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推动了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50年后,贵州拥有了一个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镇宁。
二、镇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县的实践探索
如果说,贵州省在国家大力支持下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是一项宏伟的战略工程,把全省9个地、州、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看作是一项中观工程,那么,不妨将全省88个县级单位及县以下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创建活动的乡镇、社区、居委会、村、组看作是实现宏伟战略工程的微观基础。只有千千万万的基层单位都积极参与到这项创建活动中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战略目标才能实现。镇宁构筑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县的实践,为贵州省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作了有益的探索。
1.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镇宁为宣传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利用 “六月六”、 “四月八”等民族节日和每年九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和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1994年9月,由于工作成绩突出,镇宁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受到国务院的表彰。
2.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镇宁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民族区域自治50年来,镇宁县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利,自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新的镇宁迅速崛起在黔中腹地,成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3.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镇宁作为自治地方只有把发展问题解决好,才能真正实现民族平等团结进步和民族和谐,使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繁荣成果。镇宁各族人民经过50年的共同努力,终于在2013年摘下了国家级贫困县的帽子。
4.大力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自建自治县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都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在民族干部的选拔和任用上,党政机关在同等条件优先考虑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的领导干部配备充分注意民族比例,使一批优秀民族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5.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教育。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对一个地方发展进程的影响,比经济和政治的影响更深刻、更久远。 镇宁整理发掘布依族的《古谢经》等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苗族的《竹王崇拜》,也成功申报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50年来,镇宁民族教育事业获得长足发展。自治县成立之初,镇宁全县仅有两所中学,自治县成立后逐年加大投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基础教育体系,民族教育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
总之,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50年的大发展、大跨越,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基层最生动的实践。作为贵州省的“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县”,镇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促进各民族的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三、全力推进贵州各民族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和后发赶超
1.和谐发展是贵州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基本目标和强大动力。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民族和谐发展,十八大又再次强调该观点,由此可见国家层面对各民族和谐发展的重视。镇宁50年的实践,为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发展作了生动的诠释。民族团结进步就是各民族平等相待,互帮互助,互学互爱,优势互补,共同进步,为中华56个民族的大家庭共图发展、共谋福祉。镇宁50年的大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加强民族团结,才能汇集各民族的智慧,使各民族拧成一股绳,千方百计谋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2.科学发展是贵州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根本途径和正确方向。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体现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2011年6月,国家颁布了首部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镇宁县被划入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就要重新审视和认真研究新的发展路径、支撑政策及措施,把限制和发展结合好,做好新的发展规划。只有切实落实科学发展的理念,才能确保贵州的发展,才是贵州创建民族团建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正确途径。
3.后发赶超是贵州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迫切愿望和重要保障。国发[2012]2号文件指出,“贫困和落后是贵州的主要矛盾,加快发展是贵州的主要任务。贵州尽快实现富裕,是西部和欠发达地区与全国缩小差距的一个重要象征,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明确要求,贵州要“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和时代要求的后发赶超之路,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贵州有能源、生态、民族文化和人力资源等优势,但这些优势远未充分完全发挥出来。贵州开发滞后,只能充分营造后发优势,缩小与全国的差距,必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速发展,加快转型,创造“贵州速度”,实现后发赶超,才能为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构筑强大的物质基础,提供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志编撰委员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志》[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2年.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EB/OL]. http://www.gov.cn/zwgk/2012-01/16/content_2045519.htm.
作者简介:伍泉穆(1988—),女(布依),贵州安顺人,贵州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专业研究生,法学硕士,现在安顺市政府办见习。
关键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 微观基础建设 民族和谐发展
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构成与民族关系基本状况
镇宁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地处贵州省西南部,现下辖7个镇8个乡,乡镇下辖4个社区2个居委会365个村民委员会1750个村民组。镇宁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县,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2%。鎮宁民族文化底蕴浓厚,是贵州重要的历史文化中心之一。其建制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后历经多次变革。1963年9月11日,成立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建制一直延续至今。
1963年9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宣告成立。作为贵州省成立较早的自治县之一,这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镇宁的落地生根,更是镇宁各族人民最重要的历史决择。50年前,镇宁各族人民开创性地选择了民族区域自治,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推动了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50年后,贵州拥有了一个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镇宁。
二、镇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县的实践探索
如果说,贵州省在国家大力支持下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是一项宏伟的战略工程,把全省9个地、州、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看作是一项中观工程,那么,不妨将全省88个县级单位及县以下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创建活动的乡镇、社区、居委会、村、组看作是实现宏伟战略工程的微观基础。只有千千万万的基层单位都积极参与到这项创建活动中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战略目标才能实现。镇宁构筑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县的实践,为贵州省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作了有益的探索。
1.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镇宁为宣传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利用 “六月六”、 “四月八”等民族节日和每年九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和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1994年9月,由于工作成绩突出,镇宁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受到国务院的表彰。
2.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镇宁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民族区域自治50年来,镇宁县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利,自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新的镇宁迅速崛起在黔中腹地,成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3.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镇宁作为自治地方只有把发展问题解决好,才能真正实现民族平等团结进步和民族和谐,使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繁荣成果。镇宁各族人民经过50年的共同努力,终于在2013年摘下了国家级贫困县的帽子。
4.大力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自建自治县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都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在民族干部的选拔和任用上,党政机关在同等条件优先考虑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的领导干部配备充分注意民族比例,使一批优秀民族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5.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教育。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对一个地方发展进程的影响,比经济和政治的影响更深刻、更久远。 镇宁整理发掘布依族的《古谢经》等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苗族的《竹王崇拜》,也成功申报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50年来,镇宁民族教育事业获得长足发展。自治县成立之初,镇宁全县仅有两所中学,自治县成立后逐年加大投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基础教育体系,民族教育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
总之,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50年的大发展、大跨越,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基层最生动的实践。作为贵州省的“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县”,镇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促进各民族的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三、全力推进贵州各民族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和后发赶超
1.和谐发展是贵州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基本目标和强大动力。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民族和谐发展,十八大又再次强调该观点,由此可见国家层面对各民族和谐发展的重视。镇宁50年的实践,为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发展作了生动的诠释。民族团结进步就是各民族平等相待,互帮互助,互学互爱,优势互补,共同进步,为中华56个民族的大家庭共图发展、共谋福祉。镇宁50年的大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加强民族团结,才能汇集各民族的智慧,使各民族拧成一股绳,千方百计谋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2.科学发展是贵州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根本途径和正确方向。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体现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2011年6月,国家颁布了首部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镇宁县被划入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就要重新审视和认真研究新的发展路径、支撑政策及措施,把限制和发展结合好,做好新的发展规划。只有切实落实科学发展的理念,才能确保贵州的发展,才是贵州创建民族团建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正确途径。
3.后发赶超是贵州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迫切愿望和重要保障。国发[2012]2号文件指出,“贫困和落后是贵州的主要矛盾,加快发展是贵州的主要任务。贵州尽快实现富裕,是西部和欠发达地区与全国缩小差距的一个重要象征,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明确要求,贵州要“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和时代要求的后发赶超之路,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贵州有能源、生态、民族文化和人力资源等优势,但这些优势远未充分完全发挥出来。贵州开发滞后,只能充分营造后发优势,缩小与全国的差距,必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速发展,加快转型,创造“贵州速度”,实现后发赶超,才能为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构筑强大的物质基础,提供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志编撰委员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志》[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2年.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EB/OL]. http://www.gov.cn/zwgk/2012-01/16/content_2045519.htm.
作者简介:伍泉穆(1988—),女(布依),贵州安顺人,贵州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专业研究生,法学硕士,现在安顺市政府办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