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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发[2018]20号2018年4月8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和《呼和浩特市市本级城市管理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2017年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