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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犯罪学自十九世纪而后,获得了长足的进展,而成为专门的一种科学;它不特在刑事学上占着极重要的地位,简直可以说它就是刑事学的基础;因为刑法是(?)刑事政策而制定的,刑事政策更是由犯罪学所研究的结果而产生的。在犯罪学中最切要而又认为是根本的问题,当然又要算「犯罪本质论」的探讨,这个问题的研究在形式似乎祇是说明「犯罪是什么」,实际上这简直就是刑事学的总枢纽,确定刑事责任,不用说,固然要待本问题的解决,而補救犯罪的刑罚,也得随着它为转移,总能收获预期的效果;所以近代刑事学者都坚持自己的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