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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如何充分发挥这一主阵地的作用,把素质教育引向纵深,实践告诉我们,必须建立一种具有“导向”“调控”“激励”功能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关键词: 小学语文;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素质教育
小学教师是实施小学素质教育的主体,教育观念的转变直接影响着素质教育的进展,要落实小学素质教育,搞好课程改革,教师首先必须转变观念。
教师整体素质的高低,决定着素质教育的落实程度。要使教师的素质提高,必须抓好教师的基本技能。因为,教师基本技能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职业技能,对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搞好素质教育、落实课程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小学教师除了要具有“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思想教育”“电教知识”等一般小学教师的基本功以外,尤其要加强“语言”“板书”“教具学具的使用与制作”“组织管理”与他人合作、开发课程资源及“教学机智”等基本技能。
一、语文本体
《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然是“交际工具”“人类文化”,就要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培植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树立语文学习自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最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培养学生适应实际需要的语文能力。具体说,注重如下四个方面。
一是注重知识能力的评价。语文有其特有的知识,学习这些知识是语文课程自身的基本任务。以往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往往只在“学习理解”上下功夫,诸如理解字、词、句、内容等,这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学习表达”。怎样知道“学习理解”透彻了,怎样才能把“理解”升华为“运用”,主要看“学习表达”,这就是“能力”。表现在课堂上,主要包括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和口语交际能力等等。因此,课堂教学评价要在“学习理解”和“学习表达”两方面下功夫,即,知识与能力两方面的评价。
二是注重“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新《课程标准》规定:“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按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人文教育是课堂评价的重要内容。所谓的人文教育在小学语文课堂上主要看三个方面。
三是注重习惯与方法的评价。习惯指养成良好的识字、写字、读书看报、观察积累、阅读、质疑问难、使用工具书等习惯。方法是指通过大量的语文学习实践、学生自己“悟”出的、带有明显个性特征的方法,是反映学生对语文学习规律的真正掌握。四是注重实践与创新的评价。课堂教学中,主要看学生对课文的理解程度和对课文的独特理解,其目的是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想象力和创造潜能。
二、学生主体
适合素质教育的课堂评价标准,目的是保障每个学习者享有学习的基本权利,重视每个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继续学习主动发展的能力。具体说主要评价如下内容:
一是评价学生的群体参与。首先要看一堂课中学生是否全员参与学习。从人数上看,如果课堂上只是一两名或三五名优生不时举手发言,大多数学生处于被动状态,“两耳不闻他人事”,不动脑,不动笔,不张嘴,尤其是所谓的“差生”无动于衷,这样的课不是一节好课。其次要看参与学习的质量。这里指得是,反对那种形式主义、表面热热闹闹的虚假主体性,反对那种在课文的表层徘徊、语言和思维水平低下的肤浅主体性。求得既参与学习,又能够实实在在学点东西的局面。
二是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学生的学习态度主要表现在学习的兴趣上,如果学生在课堂上索然无趣,(可以从语言、表情、动作上看)或者是“不是来自本身内在的兴趣,而是在教师的奖励下所获得的暂时的满足感和压力感”,这都不是确保了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因此,评价要以学生学习的兴趣为基点,调动学生满怀兴趣深入到学习中去,让学生在学习中享受到教材内容固有的乐趣。
三、教师主导
崔峦同志说过:强调学生的“学”不是说教师的“教”可有可无。在语文教学中,如果教师的指导不得力,学生的活动就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真正意义上的学习的主人就难以实现。这段话精辟地论述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主导功能。要保证学生学好语文,评价必须把“教师主导”作为重要内容。
语文本体的确立离不开学生主体学习与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学生主体的学习是在教师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学习的语文本体的内容,教师主导的作用又体现在学生主体的学习和对语文本体的理解上。如果人为地把评价内容完全独立割裂,这也不是明智的做法。从教育和教学的实践,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单靠课堂教学一种渠道,难以完成教育、教学和培养的任务,与充分发展每个学生的聪明才智的要求很不适应。特别是随着社会信息化、学习化的发展,课外教育活动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了。课外活动与课堂教学是相辅相成的,是学校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对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和进行素质教育而言,两者缺一不可。课外活动决非可有可无,也不是课堂教学的“补充”或“延伸”,而是培养学生能力、发展学生个性的重要途径,对提高学生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根据各学科教材特点,各年级学生特点和学校具体情况,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已成为落实素质教育的必然。
关键词: 小学语文;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素质教育
小学教师是实施小学素质教育的主体,教育观念的转变直接影响着素质教育的进展,要落实小学素质教育,搞好课程改革,教师首先必须转变观念。
教师整体素质的高低,决定着素质教育的落实程度。要使教师的素质提高,必须抓好教师的基本技能。因为,教师基本技能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职业技能,对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搞好素质教育、落实课程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小学教师除了要具有“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思想教育”“电教知识”等一般小学教师的基本功以外,尤其要加强“语言”“板书”“教具学具的使用与制作”“组织管理”与他人合作、开发课程资源及“教学机智”等基本技能。
一、语文本体
《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然是“交际工具”“人类文化”,就要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培植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树立语文学习自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最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培养学生适应实际需要的语文能力。具体说,注重如下四个方面。
一是注重知识能力的评价。语文有其特有的知识,学习这些知识是语文课程自身的基本任务。以往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往往只在“学习理解”上下功夫,诸如理解字、词、句、内容等,这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学习表达”。怎样知道“学习理解”透彻了,怎样才能把“理解”升华为“运用”,主要看“学习表达”,这就是“能力”。表现在课堂上,主要包括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和口语交际能力等等。因此,课堂教学评价要在“学习理解”和“学习表达”两方面下功夫,即,知识与能力两方面的评价。
二是注重“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新《课程标准》规定:“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按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人文教育是课堂评价的重要内容。所谓的人文教育在小学语文课堂上主要看三个方面。
三是注重习惯与方法的评价。习惯指养成良好的识字、写字、读书看报、观察积累、阅读、质疑问难、使用工具书等习惯。方法是指通过大量的语文学习实践、学生自己“悟”出的、带有明显个性特征的方法,是反映学生对语文学习规律的真正掌握。四是注重实践与创新的评价。课堂教学中,主要看学生对课文的理解程度和对课文的独特理解,其目的是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想象力和创造潜能。
二、学生主体
适合素质教育的课堂评价标准,目的是保障每个学习者享有学习的基本权利,重视每个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继续学习主动发展的能力。具体说主要评价如下内容:
一是评价学生的群体参与。首先要看一堂课中学生是否全员参与学习。从人数上看,如果课堂上只是一两名或三五名优生不时举手发言,大多数学生处于被动状态,“两耳不闻他人事”,不动脑,不动笔,不张嘴,尤其是所谓的“差生”无动于衷,这样的课不是一节好课。其次要看参与学习的质量。这里指得是,反对那种形式主义、表面热热闹闹的虚假主体性,反对那种在课文的表层徘徊、语言和思维水平低下的肤浅主体性。求得既参与学习,又能够实实在在学点东西的局面。
二是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学生的学习态度主要表现在学习的兴趣上,如果学生在课堂上索然无趣,(可以从语言、表情、动作上看)或者是“不是来自本身内在的兴趣,而是在教师的奖励下所获得的暂时的满足感和压力感”,这都不是确保了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因此,评价要以学生学习的兴趣为基点,调动学生满怀兴趣深入到学习中去,让学生在学习中享受到教材内容固有的乐趣。
三、教师主导
崔峦同志说过:强调学生的“学”不是说教师的“教”可有可无。在语文教学中,如果教师的指导不得力,学生的活动就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真正意义上的学习的主人就难以实现。这段话精辟地论述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主导功能。要保证学生学好语文,评价必须把“教师主导”作为重要内容。
语文本体的确立离不开学生主体学习与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学生主体的学习是在教师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学习的语文本体的内容,教师主导的作用又体现在学生主体的学习和对语文本体的理解上。如果人为地把评价内容完全独立割裂,这也不是明智的做法。从教育和教学的实践,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单靠课堂教学一种渠道,难以完成教育、教学和培养的任务,与充分发展每个学生的聪明才智的要求很不适应。特别是随着社会信息化、学习化的发展,课外教育活动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了。课外活动与课堂教学是相辅相成的,是学校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对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和进行素质教育而言,两者缺一不可。课外活动决非可有可无,也不是课堂教学的“补充”或“延伸”,而是培养学生能力、发展学生个性的重要途径,对提高学生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根据各学科教材特点,各年级学生特点和学校具体情况,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已成为落实素质教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