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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编辑部:我单位职工某某承包干洗店三年,由于种种原因干洗店于1999年底关闭停止营业.后来该同志感觉身体不适,向领导反映说自己患了职业病,并且出具了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所诊断为:"职业性慢性四氯乙烯中毒性肝病观察对象"的诊断证明.请教贵刊,职业性慢性四氯乙烯中毒性肝病观察对象是否为职业病,观察对象是否能作为职业病确诊的诊断结论.我们能否以此诊断证明为依据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敬请回复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