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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规发[2018]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