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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能否作为处罚职工的依据呢?这是本案首先应弄清的问题.长期以来,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但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