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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是新历史条件下,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主体及功能认识模糊。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需要确立以政府为主体,法律主体、企业、社区和学校等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协商对话的多元主体格局,借以推进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使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能够在一个协调、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持续、快速、健康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