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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育目的的选择和确立,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的价值选择的过程。教育目的有“应然”和“实然”之分,“应然”的教育目的宏观而抽象,对实践的指导是有限的,因此有必要细化进而转化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实然”的教育目的。针对我国只注重“应然”的教育目的的提出,而不注重落实的问题,特提出国家宏观教育目的具体化的问题,即教育目的基本内容的构建问题。
[关键词]教育目的 价值取向 基本内容构建
“教育目的即教育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反映对教育在人的培养规格标准、努力方向和社会倾向性等方面的要求”。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它决定着教育的内容及方法的选择,对教育活动具有定向、调控和评价等功能。因此选择和明确教育目的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
教育目的选择和确立,实质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的价值选择活动。坚持什么样的价值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教育目的。人们总是从各自的利益和需要出发,选择和确立教育目的。而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利益和需要是多样的,价值观是多元的,因此人们的教育目的具体内容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纵观古今中外芸芸总总的教育目的观,不外乎源于三种价值取向:人本位的价值取向、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综合价值取向。
人本位的价值取向把人的价值看成高于社会价值,重视人的价值、个性发展及其需要,把人的个性发展及需要的满足视为教育的价值所在;认为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人的本性、本能得到自然发展,主张按人的本性和发展需要来制定教育的目的。
人本位的价值取向,一般以“人性论”为根据,主要反映在自然主义和人文主义的教育思想中,其代表人物主要法国的卢梭、瑞士的裴斯泰洛齐、英国的斯宾塞等。
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强调人是社会的产物,教育要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需要的、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进步的人,教育的目的就是使个体社会化,主张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而设计教育目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德国的纳托普、凯兴斯泰纳、法国的涂尔干等。比如: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主张:“教育在于使青年社会化——在我们每一个人之中,造就社会的我,这便是教育的目的。”
综合价值取向,主张教育目的要平衡考虑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教育应同时为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服务;教育是通过发展个人来影响社会发展的,教育在满足个人需要的同时就是对社会需要的满足。主要代表人物有欧文、夸美纽斯、杜威等。例如:杜威主张教育应“使个人特性与社会目的和价值协调起来”。
综合价值取向,意识到人与社会的密切关系,主张既兼顾社会价值,也兼顾个体价值。事实上,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总是处于一定社会的人,独立于社会之外的抽象的人是不存在的,社会是人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因此相比较而言,综合价值取向是一种较全面、合理的价值取向。健全而合理的教育目的应该是社会需要和个人需要的协调统一。
(二)教育目的基本内容的构建
“应然”的教育目的要转化为“实然”的教育目的,首先涉及到如何具体和细化国家宏观的教育目的问题,即教育目的基本内容的构建问题。我国学者陈佑清教授很早就提出,从知识、技能和素质三方面构建教育目的。他认为,知识为人的活动提供经验参考和借鉴,使活动避免盲目性;技能则是主体自身活动的经验,它保证主体能从事某项活动,而素质则是决定主体活动状况优劣好坏的条件。华东师范大学陈桂生教授则提出:从“应然的”教育目的到“实然的”教育目的的转化轨迹:
(1)理想的目的[价值观念] 应然的目的
(2)正式的目的[规范]
(3)教师的目的
(4)教育手段选择与运用中隐含的目的,实然的目的
(5)教育目的在学生行为中的体现,目的实现程度的验证
陈桂生教授认为,国家“应然”的教育目的应首先转化为正式的目的规范,然后能为广大的教师接受、领会,转变成教师的目的,并且教师能带着这些目的去选择和运用教育手段,这样“应然”的教育目的就转化为“实然”的教育目的了。
关于“应然”教育目的向“实然”教育目的转化的问题,国外研究较早。杜威在他的《民主主义与教育》中指出,“教育者必须警惕所谓一般的和终极的目的”,它“遥远而不切实际”,但它并不和具体的教育目的相悖。良好的教育目的“必须根据受教育者的特定个人的固有活动和需要”而定。杜威主张用具体的目的指导每个儿童的发展,他反对用一般的教育目的指导实践。杜威的思想已经暗含了要把抽象的一般的教育目的,转化为具体的教育目标的思想。美国教育协会教育政策委员会1938年发表的《美国民主中的教育意图》提出,把美国宏观教育目的“民主主义”细化为以下教育目标:
“美国民主主义”的教育目的,可分为四个主要方面来考虑:(1)自我实现的目标,(2)人际关系的目标,(3)经济效率的目标,(4)公民责任的目标(这些目标可以分别进一步地分析出如下小的目标):
1.自我实现的目标:探究心、说、读、写、数、见闻、健康知识、健康习惯、公共卫生、休养、认识兴趣……
2.人际关系的目标:尊重人性、友好、协作、礼仪、爱好家庭……
3.经济效率的目标:工作、职业知识、效率、调整爱好、个人经济、消费者的判断、顾客的效率、消费者的保护……
4.公民責任的目标:社会正义、社会活动、社会理解、批判性判断、宽容……
我国长期以来,只注重国家宏观教育目的的提出,(比如:“培养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素质教育”等等)而不注重宏观教育目的具体化的问题,结果是广大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没有具体依据,只能在实践中各行其是,导致国家教育目的形同虚设。没有健全合理的教育目的,何谈教育效果!当前出现的许多教育问题,不能不说与教育实践中教育目的的缺失和残缺有关。
教育目的虽然是动态变化的,但一定时期内它是相对稳定的,所以教育目的基本内容的构建是可行的。教育目的基本内容的构建是国家宏观教育目的层级具体化的过程,是一项复杂的大工程,需要广大教育者共同努力。在细化国家宏观教育目的时,要把握好一个度,那就是既能让广大教育者领会、贯彻国家教育目的精神,又不限制他们在教育实践中根据现实情况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参考文献:
[1]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教育学基础[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56.63.
[2]陈佑清.教育目的论[M].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68.69.158.
[3]褚卫中,王建英.柔性教育目的论[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 2006.
[4]赵祥麟等编译.杜威教育论著选[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5]转引自陈桂生.“教育目的”的逻辑[J].当代教育科学,2006(2).
[6] [美]约翰·杜威著,王承绪译.民主主义与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119-120.
[7]转引自日本筑波大学教育研究会.现代教育学基础[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129.
(作者单位:上海华东师范大学)
[关键词]教育目的 价值取向 基本内容构建
“教育目的即教育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反映对教育在人的培养规格标准、努力方向和社会倾向性等方面的要求”。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它决定着教育的内容及方法的选择,对教育活动具有定向、调控和评价等功能。因此选择和明确教育目的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
教育目的选择和确立,实质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的价值选择活动。坚持什么样的价值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教育目的。人们总是从各自的利益和需要出发,选择和确立教育目的。而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利益和需要是多样的,价值观是多元的,因此人们的教育目的具体内容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纵观古今中外芸芸总总的教育目的观,不外乎源于三种价值取向:人本位的价值取向、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综合价值取向。
人本位的价值取向把人的价值看成高于社会价值,重视人的价值、个性发展及其需要,把人的个性发展及需要的满足视为教育的价值所在;认为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人的本性、本能得到自然发展,主张按人的本性和发展需要来制定教育的目的。
人本位的价值取向,一般以“人性论”为根据,主要反映在自然主义和人文主义的教育思想中,其代表人物主要法国的卢梭、瑞士的裴斯泰洛齐、英国的斯宾塞等。
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强调人是社会的产物,教育要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需要的、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进步的人,教育的目的就是使个体社会化,主张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而设计教育目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德国的纳托普、凯兴斯泰纳、法国的涂尔干等。比如: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主张:“教育在于使青年社会化——在我们每一个人之中,造就社会的我,这便是教育的目的。”
综合价值取向,主张教育目的要平衡考虑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教育应同时为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服务;教育是通过发展个人来影响社会发展的,教育在满足个人需要的同时就是对社会需要的满足。主要代表人物有欧文、夸美纽斯、杜威等。例如:杜威主张教育应“使个人特性与社会目的和价值协调起来”。
综合价值取向,意识到人与社会的密切关系,主张既兼顾社会价值,也兼顾个体价值。事实上,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总是处于一定社会的人,独立于社会之外的抽象的人是不存在的,社会是人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因此相比较而言,综合价值取向是一种较全面、合理的价值取向。健全而合理的教育目的应该是社会需要和个人需要的协调统一。
(二)教育目的基本内容的构建
“应然”的教育目的要转化为“实然”的教育目的,首先涉及到如何具体和细化国家宏观的教育目的问题,即教育目的基本内容的构建问题。我国学者陈佑清教授很早就提出,从知识、技能和素质三方面构建教育目的。他认为,知识为人的活动提供经验参考和借鉴,使活动避免盲目性;技能则是主体自身活动的经验,它保证主体能从事某项活动,而素质则是决定主体活动状况优劣好坏的条件。华东师范大学陈桂生教授则提出:从“应然的”教育目的到“实然的”教育目的的转化轨迹:
(1)理想的目的[价值观念] 应然的目的
(2)正式的目的[规范]
(3)教师的目的
(4)教育手段选择与运用中隐含的目的,实然的目的
(5)教育目的在学生行为中的体现,目的实现程度的验证
陈桂生教授认为,国家“应然”的教育目的应首先转化为正式的目的规范,然后能为广大的教师接受、领会,转变成教师的目的,并且教师能带着这些目的去选择和运用教育手段,这样“应然”的教育目的就转化为“实然”的教育目的了。
关于“应然”教育目的向“实然”教育目的转化的问题,国外研究较早。杜威在他的《民主主义与教育》中指出,“教育者必须警惕所谓一般的和终极的目的”,它“遥远而不切实际”,但它并不和具体的教育目的相悖。良好的教育目的“必须根据受教育者的特定个人的固有活动和需要”而定。杜威主张用具体的目的指导每个儿童的发展,他反对用一般的教育目的指导实践。杜威的思想已经暗含了要把抽象的一般的教育目的,转化为具体的教育目标的思想。美国教育协会教育政策委员会1938年发表的《美国民主中的教育意图》提出,把美国宏观教育目的“民主主义”细化为以下教育目标:
“美国民主主义”的教育目的,可分为四个主要方面来考虑:(1)自我实现的目标,(2)人际关系的目标,(3)经济效率的目标,(4)公民责任的目标(这些目标可以分别进一步地分析出如下小的目标):
1.自我实现的目标:探究心、说、读、写、数、见闻、健康知识、健康习惯、公共卫生、休养、认识兴趣……
2.人际关系的目标:尊重人性、友好、协作、礼仪、爱好家庭……
3.经济效率的目标:工作、职业知识、效率、调整爱好、个人经济、消费者的判断、顾客的效率、消费者的保护……
4.公民責任的目标:社会正义、社会活动、社会理解、批判性判断、宽容……
我国长期以来,只注重国家宏观教育目的的提出,(比如:“培养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素质教育”等等)而不注重宏观教育目的具体化的问题,结果是广大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没有具体依据,只能在实践中各行其是,导致国家教育目的形同虚设。没有健全合理的教育目的,何谈教育效果!当前出现的许多教育问题,不能不说与教育实践中教育目的的缺失和残缺有关。
教育目的虽然是动态变化的,但一定时期内它是相对稳定的,所以教育目的基本内容的构建是可行的。教育目的基本内容的构建是国家宏观教育目的层级具体化的过程,是一项复杂的大工程,需要广大教育者共同努力。在细化国家宏观教育目的时,要把握好一个度,那就是既能让广大教育者领会、贯彻国家教育目的精神,又不限制他们在教育实践中根据现实情况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参考文献:
[1]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教育学基础[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56.63.
[2]陈佑清.教育目的论[M].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68.69.158.
[3]褚卫中,王建英.柔性教育目的论[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 2006.
[4]赵祥麟等编译.杜威教育论著选[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5]转引自陈桂生.“教育目的”的逻辑[J].当代教育科学,2006(2).
[6] [美]约翰·杜威著,王承绪译.民主主义与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119-120.
[7]转引自日本筑波大学教育研究会.现代教育学基础[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129.
(作者单位:上海华东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