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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下简称《监理规范》)5.4.6条中规定,“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5.4.11条规定,“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5.6.1第4条规定,“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书面通知承包单位……”。监理规范对监理工程师在什么情况下应该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做了明确规定。但笔者在进行监理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监理人员对在什么情况下应下达监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