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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封山护林、禁伐森林树木、禁火烧山、植树造林碑(计14通)15.官渡区《小麻苴彝族村乡规碑》,位于昆明市官渡区阿拉彝族乡小麻苴彝族村,于清康熙甲午五十三年(1714年)中秋月谷旦由小麻苴村阖村百姓人等同立。现存小麻苴彝族村龙树庵镶嵌中殿墙上。碑文记述了小麻苴村订立乡规五条,其中第五条规定:“凡有树木不得践踏。如有违者,罚香油二十斤,线香一万柱,贡奉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