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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自恩格斯创立之日起,就一直面对自然界是否存在辩证法的争议。如今,这一前提预设越来越显得没有必要,只是其在中国的明确却是由非自然辩证法界的学者推动的。对此,自然辩证法界几乎处于失语状态。现在,为了推动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发展,应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哲学的基本思路,本着自然“加”辩证法,而不是自然界存在辩证法的精神,重新构造当代自然辩证法的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