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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在我国,商业银行被要求必须按照分业方式来进行经营,但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加快了为我国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而面对当前许多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在经营中普遍选择的混业经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选择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发展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 经营模式 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一、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选择
分业经营模式是指证券业与商业银行的分业,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只能被限制在传统的业务领域,不可以涉足其他证券类业务。其优势在于可以减少银行业风险,保证证券市场的合理和公正,实现金融行业的专业分工。而它的缺点在于不利于商业银行经营规模和资源的利用,降低了效率,不利于商业银行整体素质的提升,而且,也拉高了证券投资者和发行人的成本。
混业经营模式是指商业银行可以在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中经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业务,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管理。其优势在于有利于商业银行进行规模经营,保证银行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实现存款利率市场和证券市场的有机结合。
但是,混业经营也是有一定弊端的。一是混业经营不利于系统风险的控制,若证券市场动荡,银行系统也将受到牵连。第二,混业经营不利于提升行业经营效率,难以为客户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第三,混业经营不利于行业监管,对于银行业监管提出更加复杂的挑战。
二、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变迁
(一)初级混业阶段
九十年代以前,我国商业银行实施混业经营制度,四大国有控股银行中、农、工、建设立证券、信托、租赁等业务,但由于当时体制的不健全,行业缺乏自律与有效监管,风险不断加剧和生成,造成了大量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经济泡沫。
(二)严格分业阶段
1992年10月,我国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1993年开始整治金融秩序混乱。1993年底,国务院为加强金融治理,通过《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国有商业银行在人、财、物等方面与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脱钩,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商业银行法》颁布,正式确立我国商业银行进入分业时代。
三、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分析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维持着分业经营的基本框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国务院下设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证券、期货以及基金,保监会则管理保险公司;银监会则管理各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以及非证券、期货和保险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监管权下放三家,实施分业经营以及监管的模式。目前,我国存在两种混业经营的具体模式:
(一)金融机构控股模式
这种模式下分两类。一类是商业银行控股,主要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商业银行全资拥有或控股已经存在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类子公司,以及工业、服务业等非金融子公司。美国和日本也采用这种模式。另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模式,具体有中信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中国光大集团。这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旗下子公司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力。
(二)实业部门控股金融机构模式
我国现有的这种类型的控股集团主要有山东电力集团、海尔集团等,其主要特点是控股公司不具有金融许可证,但全资拥有或控股旗下银行、证券、保险等子公司,并且直接或间接控制旗下子公司的高层任命和重大决策。
四、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选择的建议
从2000年开始,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之间的合作明显加强,三业之间适当交叉、相互渗透,呈现出多样化及不断创新趋势,我国商业银行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的趋势已初现端倪。
但另一方面,我国目前虽然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金融机构自我约束能力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仍然较弱,所以本文认为,我国应该在承认混业经营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先实行分业经营,打下良好的经济基础,优化银行业的经营环境,之后选取部分金融业发展良好的地区进行混业经营的尝试,在实践中总结发展经验,逐步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经营发展方式。
(一)健全金融和法律框架体系
以分业经营为主,逐步引入适当混业经营,应是我国未来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方式选择。而只有健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和法律框架体系,不断完善现代金融制度,确保良好金融秩序,对各类市场主体其准入、经营范围等方面做出明确条文规定,才能更好推进商业银行的逐步混业经营,保证其健康运转。
(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混业经营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及外部监督机制,防范监管效率低下及风险。一方面,加大对银行内部运营监督,设立风险预警及防范机制,及时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另一方面,对外部监督,应加大监管执行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监督框架。
(三)鼓励金融创新,强化人才建设
鼓励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活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实践相结合,进行商业银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同时,加强商业银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加大商业银行培训投入,全方位强化人员自身专业素质提升,进而提升商业银行品牌影响力。
参考文献
[1]陈雨露,马勇.现代金融体系下的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路径、风险与监管体系[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许忠义.中国银行混业经营风险及其治理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1.
[3]赵夏爽.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和展望Ⅱ,赤峰学院学报,2011.9.
[4]马莉,谭丞,分业经营体制下我国金融企业混业经营发展浅析[U],东方企业文化,2011,(8).
作者简介:李埃米(1990-),女,山西临汾人,山西财经大学2013(金融学)学术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关键词】商业银行 经营模式 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一、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选择
分业经营模式是指证券业与商业银行的分业,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只能被限制在传统的业务领域,不可以涉足其他证券类业务。其优势在于可以减少银行业风险,保证证券市场的合理和公正,实现金融行业的专业分工。而它的缺点在于不利于商业银行经营规模和资源的利用,降低了效率,不利于商业银行整体素质的提升,而且,也拉高了证券投资者和发行人的成本。
混业经营模式是指商业银行可以在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中经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业务,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管理。其优势在于有利于商业银行进行规模经营,保证银行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实现存款利率市场和证券市场的有机结合。
但是,混业经营也是有一定弊端的。一是混业经营不利于系统风险的控制,若证券市场动荡,银行系统也将受到牵连。第二,混业经营不利于提升行业经营效率,难以为客户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第三,混业经营不利于行业监管,对于银行业监管提出更加复杂的挑战。
二、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变迁
(一)初级混业阶段
九十年代以前,我国商业银行实施混业经营制度,四大国有控股银行中、农、工、建设立证券、信托、租赁等业务,但由于当时体制的不健全,行业缺乏自律与有效监管,风险不断加剧和生成,造成了大量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经济泡沫。
(二)严格分业阶段
1992年10月,我国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1993年开始整治金融秩序混乱。1993年底,国务院为加强金融治理,通过《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国有商业银行在人、财、物等方面与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脱钩,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商业银行法》颁布,正式确立我国商业银行进入分业时代。
三、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分析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维持着分业经营的基本框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国务院下设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证券、期货以及基金,保监会则管理保险公司;银监会则管理各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以及非证券、期货和保险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监管权下放三家,实施分业经营以及监管的模式。目前,我国存在两种混业经营的具体模式:
(一)金融机构控股模式
这种模式下分两类。一类是商业银行控股,主要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商业银行全资拥有或控股已经存在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类子公司,以及工业、服务业等非金融子公司。美国和日本也采用这种模式。另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模式,具体有中信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中国光大集团。这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旗下子公司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力。
(二)实业部门控股金融机构模式
我国现有的这种类型的控股集团主要有山东电力集团、海尔集团等,其主要特点是控股公司不具有金融许可证,但全资拥有或控股旗下银行、证券、保险等子公司,并且直接或间接控制旗下子公司的高层任命和重大决策。
四、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选择的建议
从2000年开始,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之间的合作明显加强,三业之间适当交叉、相互渗透,呈现出多样化及不断创新趋势,我国商业银行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的趋势已初现端倪。
但另一方面,我国目前虽然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金融机构自我约束能力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仍然较弱,所以本文认为,我国应该在承认混业经营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先实行分业经营,打下良好的经济基础,优化银行业的经营环境,之后选取部分金融业发展良好的地区进行混业经营的尝试,在实践中总结发展经验,逐步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经营发展方式。
(一)健全金融和法律框架体系
以分业经营为主,逐步引入适当混业经营,应是我国未来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方式选择。而只有健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和法律框架体系,不断完善现代金融制度,确保良好金融秩序,对各类市场主体其准入、经营范围等方面做出明确条文规定,才能更好推进商业银行的逐步混业经营,保证其健康运转。
(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混业经营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及外部监督机制,防范监管效率低下及风险。一方面,加大对银行内部运营监督,设立风险预警及防范机制,及时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另一方面,对外部监督,应加大监管执行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监督框架。
(三)鼓励金融创新,强化人才建设
鼓励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活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实践相结合,进行商业银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同时,加强商业银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加大商业银行培训投入,全方位强化人员自身专业素质提升,进而提升商业银行品牌影响力。
参考文献
[1]陈雨露,马勇.现代金融体系下的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路径、风险与监管体系[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许忠义.中国银行混业经营风险及其治理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1.
[3]赵夏爽.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状和展望Ⅱ,赤峰学院学报,2011.9.
[4]马莉,谭丞,分业经营体制下我国金融企业混业经营发展浅析[U],东方企业文化,2011,(8).
作者简介:李埃米(1990-),女,山西临汾人,山西财经大学2013(金融学)学术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