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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村居党组织书记是村居各项事务的领头人,是村居各项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力量。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着力推进村居“班长工程”建设,严格条件设置、畅通退出渠道、建立后备梯队,努力打造一支优秀的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关键词]村居党组织;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班长工程
[中图分类号] D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5)10-0052-02
选好一个人,撑起一片天。村居党组织书记是村居各项事务的领头人,是村居各项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力量。2014年以来,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根据市委“一号课题”的精神,立足区域转型发展的需要,坚持把选好、用好、管好带头人队伍,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来抓,着力推进村居“班长工程”建设,通过条件设定、人员考察、选派任用、行动计划和督促检查等途径,努力打造一支优秀的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一、严格条件设置,
明确“什么人能当班长”
闵行区委紧紧抓住能力素质这一根本,针对各街镇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在2015年年初制定了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1+6”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进“班长工程”的意见》1个总体意见以及6个相关配套文件。在此基础上,分别制定了关于村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区党组织书记条件管理的操作口径,对全区村居党组织书记统一实行条件管理,进一步健全选派培养机制,确保将最优秀的干部选派到村居最重要的岗位上。
一是明确岗位条件。能力素质是党组织书记的任职根本要求。闵行区委坚持以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基层党建三大能力为条件核心,打造书记队伍。在村党组织层面,明确了村党组织书记“一好五强”的能力条件,即思想政治素质好、社会治理能力强、执行政策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法治意识强和基层党建能力强,突出选派街镇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到村任党组织书记,让优秀干部往下走,并将村党组织书记纳入中层干部管理平台,提高管理要求;在居民区党组织层面,明确了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一好三强”的能力条件,即思想政治素质好、社会治理能力强、基层党建能力强和为民服务能力强,细化了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年龄、学历、经历及工作实绩等7个进编的资格条件。截至2015年8月,全闵行区已经选派53名街镇干部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其中,公务员10名(含处级领导干部一名),事业编制26名,街镇聘用干部17名;选派75名优秀干部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其中,公务员4名,事业编制41名,街镇聘用干部30名。
二是落实待遇保障。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进得来、留得住,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激励保障机制。闵行区委严格按照上海市委关于村干部待遇的相关要求,从身份和待遇两方面给予保障。采取“基本报酬+业绩奖励”方式,将村党组织书记待遇与社会治理成效紧密挂钩。着手建立一套相对独立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管理制度,实现就业年龄段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事业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经规定程序使用专项事业编制;其他在岗就业年龄段的统一享受事业待遇,并提高退休返聘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的薪酬待遇,实现同工同酬(指工作津贴)。截至2015年8月,全区153名就业年龄段书记已经享受事业待遇,65名退休返聘书记已达到同工同酬(指工作津贴)。
三是制定行动计划。对村党组织书记的条件管理和队伍建设,闵行各街镇党委制定 “三年行动计划”,稳步调整优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争取到2017年基本实现全闵行区村党组织书记体制内管理。对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事业待遇”的要求,制定“五年行动计划”,争取到2020年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就业年龄段人员、退休返聘人员5:3:2的队伍结构。
二、畅通退出渠道,
明确“什么人不能当班长”
村居党组织书记是一支先进的高要求队伍,需要根据形势科学管理、吐故纳新。合理、常态的退出机制是保持活力、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针对闵行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的现状,各街镇党委依照操作口径有序调整在岗不符合条件的村居党组织书记。同时,闵行区委强化考核力度,将社会治理的考核比重提高到50%,进一步发挥“指挥棒”作用,及时调整不胜任岗位的村居党组织书记,确保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进退有序。
一是建立退出机制。闵行区委明确村党组织书记退岗条件和程序,设置村党组织书记“一票否决”的禁止性指标,包括执行不力、违规违纪、群众满意度差等五类情形。对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专编专用、专项管理,人在编在、人走编留,明确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五类”退出情形,包括考核不合格、换届未当选、个人原因及组织调动等;对因组织调动离开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给予相应保障,保证其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二是探索过渡规定。闵行区村体量大,部分村因动拆迁、撤村改制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根据实际情况,对于暂时不适宜调整村党组织书记的,区委积极探索过渡期规定,给街镇实行条件管理提供操作空间和灵活性。对确实需要实行过渡管理的,由各街镇制定过渡方案,详细说明原因、留任期限、调整去向等,经街镇党(工)委书记书面确认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经审批后,可设置2-5年的过渡期。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为避免村党组织书记本地任职和任职时间过长带来的弊端,闵行区委明确异地任职的原则,规定任职满三届实行轮岗交流;确因客观实际不实行异地任职或满三届不轮岗的,均需详细说明原因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审批。同时,为及时掌握村居党组织书记变动情况,加强村居党组织书记的动态管理,闵行区委组织部建立了全区村居党组织书记“一人一表”信息库,涵盖身份情况、学历、任职年限、来源构成、薪酬待遇等内容,每月定期更新信息库。
三、建立后备梯队,
明确“什么人支持班长”
为解决各街镇普遍存在人力资源储备不足的问题,闵行区委从干部下沉、培养后备干部和发挥骨干队伍作用等方面入手,多管齐下,做大基层人才“蓄水池”。
一是夯实街镇干部基数。闵行区委积极推动区级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下沉街镇。截至2015年8月,通过岗位需求梳理、人才推荐、考核录用等程序,共筛选出87名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年轻科级干部到街镇任职。同时,为解除街镇的顾虑,设置了选派干部的试用期考核制度,若经街镇党(工)委考核不合格的,将退回原单位自行安排岗位。
二是扩大后备干部梯队。闵行区委要求各街镇在选派村居党组织书记的同时,选派1名40周岁以下的优秀干部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1名35周岁以下的优秀干部担任社区工作者,为村居党组织书记建立后备干部梯队。七宝镇党委已先行探索后备干部梯队建设,为各村下派两名年轻的专职村党组织副书记,一名专职负责大联动工作,一名专职负责党群工作,未来将优先从专职副书记中考虑接任村党组织书记岗位。
三是加强“三长”队伍建设。闵行区委坚持把加强村居党组织书记及后备干部建设和培养村居骨干力量同步进行,加强对村居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妇女小组长、社区楼组长,以及村居各类群众性团队负责人等村居骨干队伍建设。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社建委深入挖掘“三长”典型案例,面向全区推广,引导各街镇见贤思齐,发挥“三长”在村居各类组织中的骨干作用,支持“班长”做好村居治理。
■ 责任编辑:周奕韵
[关键词]村居党组织;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班长工程
[中图分类号] D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5)10-0052-02
选好一个人,撑起一片天。村居党组织书记是村居各项事务的领头人,是村居各项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力量。2014年以来,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根据市委“一号课题”的精神,立足区域转型发展的需要,坚持把选好、用好、管好带头人队伍,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来抓,着力推进村居“班长工程”建设,通过条件设定、人员考察、选派任用、行动计划和督促检查等途径,努力打造一支优秀的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一、严格条件设置,
明确“什么人能当班长”
闵行区委紧紧抓住能力素质这一根本,针对各街镇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在2015年年初制定了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1+6”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进“班长工程”的意见》1个总体意见以及6个相关配套文件。在此基础上,分别制定了关于村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区党组织书记条件管理的操作口径,对全区村居党组织书记统一实行条件管理,进一步健全选派培养机制,确保将最优秀的干部选派到村居最重要的岗位上。
一是明确岗位条件。能力素质是党组织书记的任职根本要求。闵行区委坚持以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基层党建三大能力为条件核心,打造书记队伍。在村党组织层面,明确了村党组织书记“一好五强”的能力条件,即思想政治素质好、社会治理能力强、执行政策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法治意识强和基层党建能力强,突出选派街镇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到村任党组织书记,让优秀干部往下走,并将村党组织书记纳入中层干部管理平台,提高管理要求;在居民区党组织层面,明确了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一好三强”的能力条件,即思想政治素质好、社会治理能力强、基层党建能力强和为民服务能力强,细化了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年龄、学历、经历及工作实绩等7个进编的资格条件。截至2015年8月,全闵行区已经选派53名街镇干部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其中,公务员10名(含处级领导干部一名),事业编制26名,街镇聘用干部17名;选派75名优秀干部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其中,公务员4名,事业编制41名,街镇聘用干部30名。
二是落实待遇保障。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进得来、留得住,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激励保障机制。闵行区委严格按照上海市委关于村干部待遇的相关要求,从身份和待遇两方面给予保障。采取“基本报酬+业绩奖励”方式,将村党组织书记待遇与社会治理成效紧密挂钩。着手建立一套相对独立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管理制度,实现就业年龄段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事业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经规定程序使用专项事业编制;其他在岗就业年龄段的统一享受事业待遇,并提高退休返聘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的薪酬待遇,实现同工同酬(指工作津贴)。截至2015年8月,全区153名就业年龄段书记已经享受事业待遇,65名退休返聘书记已达到同工同酬(指工作津贴)。
三是制定行动计划。对村党组织书记的条件管理和队伍建设,闵行各街镇党委制定 “三年行动计划”,稳步调整优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争取到2017年基本实现全闵行区村党组织书记体制内管理。对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事业待遇”的要求,制定“五年行动计划”,争取到2020年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就业年龄段人员、退休返聘人员5:3:2的队伍结构。
二、畅通退出渠道,
明确“什么人不能当班长”
村居党组织书记是一支先进的高要求队伍,需要根据形势科学管理、吐故纳新。合理、常态的退出机制是保持活力、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针对闵行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的现状,各街镇党委依照操作口径有序调整在岗不符合条件的村居党组织书记。同时,闵行区委强化考核力度,将社会治理的考核比重提高到50%,进一步发挥“指挥棒”作用,及时调整不胜任岗位的村居党组织书记,确保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进退有序。
一是建立退出机制。闵行区委明确村党组织书记退岗条件和程序,设置村党组织书记“一票否决”的禁止性指标,包括执行不力、违规违纪、群众满意度差等五类情形。对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专编专用、专项管理,人在编在、人走编留,明确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五类”退出情形,包括考核不合格、换届未当选、个人原因及组织调动等;对因组织调动离开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给予相应保障,保证其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二是探索过渡规定。闵行区村体量大,部分村因动拆迁、撤村改制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根据实际情况,对于暂时不适宜调整村党组织书记的,区委积极探索过渡期规定,给街镇实行条件管理提供操作空间和灵活性。对确实需要实行过渡管理的,由各街镇制定过渡方案,详细说明原因、留任期限、调整去向等,经街镇党(工)委书记书面确认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经审批后,可设置2-5年的过渡期。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为避免村党组织书记本地任职和任职时间过长带来的弊端,闵行区委明确异地任职的原则,规定任职满三届实行轮岗交流;确因客观实际不实行异地任职或满三届不轮岗的,均需详细说明原因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审批。同时,为及时掌握村居党组织书记变动情况,加强村居党组织书记的动态管理,闵行区委组织部建立了全区村居党组织书记“一人一表”信息库,涵盖身份情况、学历、任职年限、来源构成、薪酬待遇等内容,每月定期更新信息库。
三、建立后备梯队,
明确“什么人支持班长”
为解决各街镇普遍存在人力资源储备不足的问题,闵行区委从干部下沉、培养后备干部和发挥骨干队伍作用等方面入手,多管齐下,做大基层人才“蓄水池”。
一是夯实街镇干部基数。闵行区委积极推动区级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下沉街镇。截至2015年8月,通过岗位需求梳理、人才推荐、考核录用等程序,共筛选出87名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年轻科级干部到街镇任职。同时,为解除街镇的顾虑,设置了选派干部的试用期考核制度,若经街镇党(工)委考核不合格的,将退回原单位自行安排岗位。
二是扩大后备干部梯队。闵行区委要求各街镇在选派村居党组织书记的同时,选派1名40周岁以下的优秀干部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1名35周岁以下的优秀干部担任社区工作者,为村居党组织书记建立后备干部梯队。七宝镇党委已先行探索后备干部梯队建设,为各村下派两名年轻的专职村党组织副书记,一名专职负责大联动工作,一名专职负责党群工作,未来将优先从专职副书记中考虑接任村党组织书记岗位。
三是加强“三长”队伍建设。闵行区委坚持把加强村居党组织书记及后备干部建设和培养村居骨干力量同步进行,加强对村居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妇女小组长、社区楼组长,以及村居各类群众性团队负责人等村居骨干队伍建设。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社建委深入挖掘“三长”典型案例,面向全区推广,引导各街镇见贤思齐,发挥“三长”在村居各类组织中的骨干作用,支持“班长”做好村居治理。
■ 责任编辑:周奕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