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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近日,某场站气象台秦某反映:2009年父母想拆掉家里年久失修的一幢泥房(约90平方米)重建,由他们自己和在农村的弟弟共同居住(另一幢约60平方米的房子准备分给我)。可是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建房时,他们说我(从地方大学入伍)户口不在农村没有分得房子的权利。这样,父母、弟弟三人的宅基地使用(面积150平方米)已超过规定的标准,如要重建,必须拆除另一幢旧泥屋(约60平方米)。秦某有没有权利取得家里分给的房子的使用权,这种情况如何妥当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