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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税务执法检查,促进全省国税机关和国税人员依法治税,省国税局注重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下发《1999年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安排》,重点是:发票保证金管理、缓(欠)缴税款审批、税款入库、稽查执法情况等。另外,还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超范围退库和预算外资金管理进行执法监察。对发票保证金管理工作的执法监察,主要包括:保证金收取范围及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单独设帐,专人管理,且利息收入全部入帐;无随意动用保证金或利息问题,帐款余额相符;超范围收取的发票保证金是否已按省局要求退还给纳税人。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