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体的舆论监督不应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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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舆论监督的三个重要时期
  
  建国后,媒体的批评报道有三个重要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上世纪50年代,是舆论监督的兴盛时代。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的三大作风之一,从中央机关报到地方党报都高度重视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对目无法纪政纪、以权势压人以及官僚主义作风等现象的批评,经常见诸报端。党报除了批评报道,还有学术争鸣。但反右后,属于学术讨论范围的争鸣很难听到了,批评报道更是少了。后来又有“反右倾机会主义”运动,有些媒体领导因对浮夸风问题发了内参,便在运动中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受到撤职处分。只能说形势好,谁说“不”字就有可能垮台。
  上世纪60年代,批评报道不像50年代那样尖锐和持续了。1962年11月,迫于当时的形势,南方日报编委会发出了《关于报纸不作点名批评的通知》,提出批评报道对事不对人。对事不对人,怎么把握?难!有些报纸试图避开敏感话题,对官僚主义及社会上的某些丑恶现象等进行批评,比如《羊城晚报》开设了“五层楼下”专栏。这些难得的批评报道,仅打“苍蝇”、“蚊子”,不打“老虎”,但到了“文革”也被扫得一干二净,最终《羊城晚报》还被斥为“造谣放毒”的报纸,在“文革”中停办了。
  第二个时期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从“真理标准讨论”至全党开展反腐败斗争阶段。 一些媒体冲破思想禁区,开创了舆论监督的新局面。
  第三个时期,网络等新的传播手段兴起,是新媒体、传统媒体与民间舆论形成合力的立体式的新型舆论监督时期。这种监督不仅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实现互动,而且与民众的监督结合起来,打破沉闷的局面,把舆论监督推向了新的阶段。一般来说,先由受众比如网民将一些问题发到网上,然后引发众多网民的关注、议论,形成网上热点,传统媒体再介入,与网媒互动,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力量。如山东济宁副市长下跪事件,最先出现在网站,《南方周末》公开报道,其他传统媒体跟进,迅速引起一场“地震”,最终纪委介入,将腐败分子的问题查清。2007年的山西黑砖窑事件、厦门PX事件、虎照事件等,都是这一新型舆论监督的典型案例。
  
  《南方日报》曾因“批评报道不得力”挨批
  
  因批评报道不得力,一而再地受到《人民日报》的点名批评。从现在的角度看,有点不可思议——“正面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做得不好,受批评是很自然的,谁听说过因批评报道不得力受批评的呢?
  因批评报道做得好,纪委一而再地给报社写信表扬和感谢,而且不是某篇批评报道,而是对一个报社整体的批评报道予以肯定、支持。从现在眼光来看,同样有点不可思议,目前很难看到这样的实例。
  然而,这两件事都曾发生过,且同时发生在广东的《南方日报》。
  前一件事,发生在上世纪50年代初期。1953年1月8日《人民日报》地方报纸组给南方日报社来函,批评《南方日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经常、有力,此后又几次批评《南方日报》“表现软弱”。其实,1950年至1953年,《南方日报》批评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报道、读者来信和评论达100多篇,形成了“《南方日报》是主持公道的”口碑。但《人民日报》仍认为不够得力,导火线是广州市税务局第二分局局长扣压人事件。《人民日报》认为,此事严重侵犯人权,受害人申诉了8个月,《南方日报》并非毫不知情,而是不敢揭发。后来广州市机关给这位局长作了处分,《人民日报》认为处分太轻,批评《南方日报》报道处分决定时未表示任何意见。
  面对《人民日报》的批评,本来就非常赞同舆论监督的《南方日报》领导没有抵制、反驳,而是认真整改并主动向上级党委报告。《人民日报》的批评其实是为舆论监督壮了胆。华南分局第四书记陶铸针对《人民日报》来函和《南方日报》的答复批示:“来信与复信应即发各级机关首长一阅。”这实际上是告诉各级领导,必须支持搞好批评报道。有了《人民日报》和上级党委的支持,《南方日报》的批评报道进入了新阶段。
  后一件事,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期。1988年10月28日,中共广东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写信给《南方日报》,表扬它在惩腐倡廉报道中作出的贡献。1990年12月23日省纪委再次来函,对《南方日报》的舆论监督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作为上级纪委对报纸又是感谢又是敬意,实在难能可贵。
  敢于批评和揭露社会丑恶现象,有报人自身的努力,也与党委的支持分不开。建国初期中共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叶剑英就指出:“南方日报应该在思想批判工作上做出成绩来。”他指的思想批判其实就是批评报道。1953年1月,陶铸指出:“目前,报纸最需要做好的有两点:第一,是联系实际,多登载群众创造的典型,更有力来推进工作;第二,是加强批评,要敢于与一些违法乱纪和各种落后倾向作斗争,力求从各方面来改进我们的工作。”
  
  强势主流媒体为何监督弱化
  
  值得思考的是,第三个时期强势主流媒体舆论监督存在弱化的现象。网上发表各种声音的环境较宽松,传递信息更直接、迅速,不易被拦阻,还可与受众互动,而传统媒体传播速度远远落后于网络等新媒体,又不具备互动性。而且,这些媒体是由党委、政府部门直接掌控的,有一套严密的组织管理系统,当你完成采访,准备刊发、播出时,“禁令”或“招呼”就来了。有些“禁令”也是需要的,哪一个国家没有新闻管制?问题是有些地方用得太滥了,而且只有传统媒体才管得住。久而久之,传统媒体舆论监督便逐渐呈现弱势。
  如果传统媒体能依托其公信力、影响力,重视网上舆论,与“网声”互动,对推动舆论监督是有重要作用的。但有时,一些问题已形成网上舆论,传统媒体本应及时跟进,却还去限制它,而且限制的是更准确、权威的报道,这就难以理解了。另一种情况是,传统媒体最早掌握了线索,却因受到限制而被新媒体抢发了。当然,也不能没有管理,“限制”和“放开”需要把握好度,问题是有些地方只有“限制”的本事,而且只能限制传统媒体。
  传统强势主流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的缺位,或沦落为新媒体的配角、追随者,丧失的是它的最可贵的权威性和战斗品格。网上有真实也有谎言。传统媒体为何不能积极介入舆论监督,将“真实”的发布权更多地掌握在自己手中以避免谎言的流行?
  其实,业界都明白,不是新闻从业人员不想搞舆论监督,也不是国家高层不同意搞。有哪个文件说过不让媒体批评呢?相反许多文件都强调加强舆论监督。现实中,也有像仇和、王金山这样一些欢迎媒体批评的官员。昆明市委书记仇和说“让媒体说话,天塌不下来”。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希望记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舆论监督,要敢于曝光阴暗面,勇于鞭挞假恶丑。 问题在于支持舆论监督的人太少了,一些人思想观念扭曲,使媒体的舆论监督不能及时到位。
  现在,一些地方官员习惯将舆论监督称为“负面报道”,认为搞批评报道既有损形象又影响社会稳定。这种观念作祟,当然无法积极推动舆论监督,甚至想办法去“化解”或压制。有些地方明确对新闻单位提出,批评报道不准放到第一版,有的甚至提出本地报纸要宣传光明面,不搞批评报道;对上级党委办的报纸或其他外来报纸,则以加强管理为名,要求相关部门封锁“负面消息”、“加强公关”等等,千方百计抵制批评报道。
  舆论监督真的是影响稳定的“负面报道”吗?舆论监督对端正党风、匡正时弊、严肃法纪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中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将这一非常积极和正面的报道,扣上“负面报道”的帽子,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第一个时期和第二时期强势媒体的舆论监督,对推动民主政治、推动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何来不稳定?1999年5月,珠海市委办制订了《珠海市新闻舆论监督办法》,其中有这样一条规定:“批评性报道刊播前,各新闻传媒要确保事实确凿,但任何被批评对象不得要求审稿。”尽管当时珠海的舆论监督是由市里组织一个“小组”与新闻单位进行协调,并非完全放开让新闻单位自行掌握,但起码当时的领导层看到了舆论监督的力量,认识到这是有利于推动工作的“正面报道”,而不是“负面报道”,也实实在在地对影响改革开放的官僚主义作风等问题进行了曝光,推动了当地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主流媒体批评报道弱化的状况应当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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