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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比较落后,导致信息披露的内容不是很充分,这种情况不仅与现在的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法规,产权关系的制约等外部的情况有关,它与商业银行自身的治理结构不合理、经营管理水平低等内部的因素也有关系。所以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改善银行的内外部环境。
商业银行 信息披露 问题 对策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概述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商业银行依据定期和临时报告以及其他有关的披露文件,将有关经营状况的信息公开给有关部门的过程。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有助于股东行使股权,有助于督促管理者行使自己的职权,有助于商业银行诚信建设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全面
第一,缺乏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非财务信息的缺乏主要有:银行的财务状况不一定与这些非财务信息有关系,可是这不能避免它与银行的其他的地方联系比较密切,主要有:银行的管理部门对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分析,还有一些指标,对预测性的信息等,这些同样对于投资者有很大的帮助在决策时,可是我国在这方面的披露很小,更何况有的还没有。
第二,缺乏对会计报表附注的重视。有关会计报表附注方面,商业银行的报表不充分,它主要对于会计政策方面做了相关的披露,但是据了解,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都有一些重要的附注内容需要披露,比如一些明细资料、资本的重组、资本充足率以及资产负债表的日后事项等,还有一些会计估计的变更,重要资产的转让以及出售,这些我国的商业银行财务报表中都鲜有披露,甚至有的竟然没有,这样会使使用者不能全面了解商业银行的情况,也会导致信息披露失去它的真实性。
(2)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不健全,不是主动向公众披露,而是大多数情况下,是监管部门强制披露的,不能够及时、主动向公众进行有关的信息公开。再加上有关部门的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商业银行向其报告的完整性不大,另外渠道的不通顺,这样就会使披露的信息连国际会计的最低的标准都无法赶上。
(3)信息披露制度不统一
我国现阶段关于银行信息披露的制度有许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适用各类的银行,这些的规章制度主要存在于不同的规定中,这样一来对会计披露的要求也就会有不一样的规定,这样的话就不利于银行之间的比较,因为不同的银行可能他们所用的制度也是不一样的。
完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办法
(1)完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一,完善表外业务的披露。应该注意表外业務的信息披露,以此增加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它即增加了财务报表的信息量,使表内与表外的信息也增加了联系,同时这些商业银行的使用者也掌握其信息,包括商业银行的运转情况,财务情况,经营情况。并且也要注意非财务信息内容方面的披露包括:不具有实物或货币形态的人力资源、智力资产、市场占有、客户满意度、核心竞争力等项目。既可以加强披露的完整,也使其成为了具体并且完整的信息披露体系。
第二,完善会计附注的披露内容。注意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所有的商业银行应该充分注重会计附注,发挥会计附注的披露作用,同时也要重视以下情况:正确重视会计附注在商业银行披露中的作用;适当地使用会计附注来进行会计披露,既要保证它的正确性也要注意它的实用性;同时也要结合我国的实际进行披露。财务报表的附注应包括这些内容:会计政策、资产状况、衍生金融产品及可能造成损失的一些事项。
(2)完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制度
第一,完善信用评级体系的建立。在市场上,投资商与发行者之间有一些矛盾,这被称为信息的不对称,这就要求我们应该加强中间结构的监督,即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当信息披露非常正确及时、可靠的披露时,那么它在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的评价中,就会得到比其他商业银行更高的信用评价,同时这个制度就会像一双无形的手,时刻的提醒着商业银行主动履行自己的信息披露的任务,但是,这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它们也发挥着不可缺少的功能,比如审计,会计,资产评估等事务所,这些社会上的监督机构,他们利用自己的技能,从而提高了信息的真实性,在现在这个互联网等媒体快速发展的阶段,通过媒体对违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行为进行报道,可以对那些违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第二,加强信息披露追究制度。我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对信息披露追究机制进行完善,一方面,应该把重要的违反信息披露的行为用法律来规定其刑罚责任,更要加大惩罚力度,让惩罚制度远高于行政制裁,有了法律的规定,对与违法的披露行为就有法可以了,另一方面,应该丰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中个人违法行为的承担法律责任的多样化,把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相结合。
(3)采用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
会计行为的监管基础具有非常强的公共性,所以说只有采用统一的会计制度这样才能使得衡量资产质量和运营的状况比较的公平,但是我国却还是没有根据商业银行自身的情况来制定一些专业的会计标准,而且上市银行和非上市银行之间执行新旧不同的会计准则,使会计信息缺少其可以比较的内容,同时透明度低也给管理者和监管部门增加了内容,同时非上市银行使用与国际会计标准不一致的准则,这样不能真实的反映银行的真实情况,不利于商业银行的稳健发展。采用统一的会计制度可以增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可比性。因此,现在的这种状况需要借鉴外国先进经验,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制定统一的商业银行会计标准。
[1]金玲.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的分析[J].江苏商论,2015,(21).
[3]刘晓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J].财会月刊,2014,(2).
[5]刘昊玮.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J].经营管理者,2015,(36).
商业银行 信息披露 问题 对策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概述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商业银行依据定期和临时报告以及其他有关的披露文件,将有关经营状况的信息公开给有关部门的过程。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有助于股东行使股权,有助于督促管理者行使自己的职权,有助于商业银行诚信建设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全面
第一,缺乏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非财务信息的缺乏主要有:银行的财务状况不一定与这些非财务信息有关系,可是这不能避免它与银行的其他的地方联系比较密切,主要有:银行的管理部门对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分析,还有一些指标,对预测性的信息等,这些同样对于投资者有很大的帮助在决策时,可是我国在这方面的披露很小,更何况有的还没有。
第二,缺乏对会计报表附注的重视。有关会计报表附注方面,商业银行的报表不充分,它主要对于会计政策方面做了相关的披露,但是据了解,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都有一些重要的附注内容需要披露,比如一些明细资料、资本的重组、资本充足率以及资产负债表的日后事项等,还有一些会计估计的变更,重要资产的转让以及出售,这些我国的商业银行财务报表中都鲜有披露,甚至有的竟然没有,这样会使使用者不能全面了解商业银行的情况,也会导致信息披露失去它的真实性。
(2)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不健全,不是主动向公众披露,而是大多数情况下,是监管部门强制披露的,不能够及时、主动向公众进行有关的信息公开。再加上有关部门的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商业银行向其报告的完整性不大,另外渠道的不通顺,这样就会使披露的信息连国际会计的最低的标准都无法赶上。
(3)信息披露制度不统一
我国现阶段关于银行信息披露的制度有许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适用各类的银行,这些的规章制度主要存在于不同的规定中,这样一来对会计披露的要求也就会有不一样的规定,这样的话就不利于银行之间的比较,因为不同的银行可能他们所用的制度也是不一样的。
完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办法
(1)完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一,完善表外业务的披露。应该注意表外业務的信息披露,以此增加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它即增加了财务报表的信息量,使表内与表外的信息也增加了联系,同时这些商业银行的使用者也掌握其信息,包括商业银行的运转情况,财务情况,经营情况。并且也要注意非财务信息内容方面的披露包括:不具有实物或货币形态的人力资源、智力资产、市场占有、客户满意度、核心竞争力等项目。既可以加强披露的完整,也使其成为了具体并且完整的信息披露体系。
第二,完善会计附注的披露内容。注意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所有的商业银行应该充分注重会计附注,发挥会计附注的披露作用,同时也要重视以下情况:正确重视会计附注在商业银行披露中的作用;适当地使用会计附注来进行会计披露,既要保证它的正确性也要注意它的实用性;同时也要结合我国的实际进行披露。财务报表的附注应包括这些内容:会计政策、资产状况、衍生金融产品及可能造成损失的一些事项。
(2)完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制度
第一,完善信用评级体系的建立。在市场上,投资商与发行者之间有一些矛盾,这被称为信息的不对称,这就要求我们应该加强中间结构的监督,即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当信息披露非常正确及时、可靠的披露时,那么它在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的评价中,就会得到比其他商业银行更高的信用评价,同时这个制度就会像一双无形的手,时刻的提醒着商业银行主动履行自己的信息披露的任务,但是,这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它们也发挥着不可缺少的功能,比如审计,会计,资产评估等事务所,这些社会上的监督机构,他们利用自己的技能,从而提高了信息的真实性,在现在这个互联网等媒体快速发展的阶段,通过媒体对违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行为进行报道,可以对那些违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第二,加强信息披露追究制度。我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对信息披露追究机制进行完善,一方面,应该把重要的违反信息披露的行为用法律来规定其刑罚责任,更要加大惩罚力度,让惩罚制度远高于行政制裁,有了法律的规定,对与违法的披露行为就有法可以了,另一方面,应该丰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中个人违法行为的承担法律责任的多样化,把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相结合。
(3)采用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
会计行为的监管基础具有非常强的公共性,所以说只有采用统一的会计制度这样才能使得衡量资产质量和运营的状况比较的公平,但是我国却还是没有根据商业银行自身的情况来制定一些专业的会计标准,而且上市银行和非上市银行之间执行新旧不同的会计准则,使会计信息缺少其可以比较的内容,同时透明度低也给管理者和监管部门增加了内容,同时非上市银行使用与国际会计标准不一致的准则,这样不能真实的反映银行的真实情况,不利于商业银行的稳健发展。采用统一的会计制度可以增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可比性。因此,现在的这种状况需要借鉴外国先进经验,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制定统一的商业银行会计标准。
[1]金玲.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的分析[J].江苏商论,2015,(21).
[3]刘晓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J].财会月刊,2014,(2).
[5]刘昊玮.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J].经营管理者,20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