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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14个月,重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10月21日正式发布。新条例删除了旧条例中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将旧条例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为六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明确列出每一类的“负面清单”,出现了不少新规定、新提法,真正体现出党纪严于国法。
【政治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规定、新提法
新条例政治纪律“负面清单”至少出现了三个新提法:“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对抗组织审查”。新条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组织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规定、新提法
新条例组织纪律“负面清单”新增“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等规定。此外,组织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提法还有“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以及“篡改、伪造个人档案”等。
【廉洁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规定、新提法
廉洁纪律“负面清单”新增规定除了“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外,还至少包括八项规定执行中的8大集中问题,如大吃大喝超标准、超范圍接待等。
【生活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规定、新提法
生活纪律“负面清单”将旧条例中的“与他人通奸”“包养情妇(夫)”提法,修改为“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提出: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生活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提法还有“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
【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规定、新提法
群众纪律“负面清单”中,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内容,此外,还首提“形象工程”。
工作纪律“负面清单”则至少新增了两个新提法:“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和“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政治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规定、新提法
新条例政治纪律“负面清单”至少出现了三个新提法:“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对抗组织审查”。新条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组织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规定、新提法
新条例组织纪律“负面清单”新增“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等规定。此外,组织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提法还有“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以及“篡改、伪造个人档案”等。
【廉洁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规定、新提法
廉洁纪律“负面清单”新增规定除了“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外,还至少包括八项规定执行中的8大集中问题,如大吃大喝超标准、超范圍接待等。
【生活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规定、新提法
生活纪律“负面清单”将旧条例中的“与他人通奸”“包养情妇(夫)”提法,修改为“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提出: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生活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提法还有“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
【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规定、新提法
群众纪律“负面清单”中,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内容,此外,还首提“形象工程”。
工作纪律“负面清单”则至少新增了两个新提法:“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和“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