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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严格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民间组织的法律法规,遵循“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以及“依法行政、强化登记、规范管理、创新思路、加快发展”的工作方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民间组织的发展。截至2006年12月,全市已登记的民间组织有1342个,其中:社会团体有638个,与2004年初的543个相比,实增95个,增幅达17.5%。市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24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有439个,与2004年初的91个相比,实增348个,增幅达382.4%。民间组织在促进厦门社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