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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国之初,福建省委省政府就十分重视福建农村的小水电事业。为尽早使其走出民国后期的低迷停滞状态,省委省政府在政策、领导机构和人才队伍方面予以了大力的支持。在此鼓舞下,全省各县市一方面积极修复原有水电站,另一方面也开始了自行兴办水电站的尝试。到1955年,福建省的农村小水电完成了全面复苏。
关键词:福建;农村小水电;复苏
中图分类号:TV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220-02
建国之初,福建省委省政府就十分重视本省的水电事业。早在1949年9月21日福建解放伊始,福建省委就作出迅速恢复开发古田溪水电资源的决策。决策上报后得到了中央人民政府的支持,并在次年召开的第一次水力发电工作会议上明确将其列入工作日程。1952年,古田溪水电开发被正式列为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重点工程之一。[1]恢复建设古田水电站的决策拉开了全省农村小水电复苏的序幕。在此背景下,福建省委省政府果断决策,在政策、领导机构和人才队伍等方面予以了大力的支持。
在领导机构上,福建省的农村小水电的专门管理机构也逐步形成。建国初期,包括水电在内的电力工业由省实业厅下设的地方企业管理处和水利处管理,1950年10月,省实业厅取消,上述两处分别划归省工业厅和省农林厅水利局。1953年,农、林两厅分设,水利划归农业,改成农业厅水利局。首任局长为曹玉崑。局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科、工务科、财务科,后增设工程管理科、勘测设计科、水利干部培训班,[2]福建的农村小水电正式拥有了专门的管理机构。
在人才队伍建设上,一方面对原来服务于旧政府水利水电部门的技术人才加以延用,这批人才中就包括了著名的纪廷洪、纪向良父子、肖冠英等福建水电事业的先驱人物;另一方面,开设培训班和兴办专科学校来培养水电专业人才。1956年1月,福建省水电厅在水吉县马坑乡结合典型示范,举办了首届全省水电技术培训班,学员72人。一个月后,水利部在永春县桃场村举办首届南方各省水电技术培训班,福建省从各县抽调50名在职干部参加,不久两班学员合并。同年省政府还接办了原莆田私立东山土木工程学校,改为福建水利学校,划归省水利局直接领导。在秋季经参加全省统一招生,首批即招收农村水电站和农田水利两个专业的学生250名。[3]
建国初期,福建省共划分为两个市,八个专区。分别是:福州市、厦门市、建瓯专区、南平专区、福安专区、林森(闽侯)专区、晋江专区、龙溪专区、永安专区、长汀专区。这一时期福建的农村小水电除永春县因陋就简建设了一批小水电站外,其他县市中仅有零星的水电站建设活动,绝大多数的县市是继续处于水电空白阶段或是对民国时期留下来的水电站进行恢复或维持。这也成为福建农村小水电复苏阶段的主要内容。
林森(闽侯)专区下辖林森(闽侯)、闽清、永泰、连江、罗源、福清、长乐、平潭八个县。民国时期该地区水电发展较为兴盛,仅闽清就先后兴办过4处小水电站。然而在解放后保留下来的只有一处,系民国26年(1937年)5月,竹岐乡上塅村土豪岳世钦独资创办的全县第一家水力发电厂,年发电量约5000千瓦时。该电站于1950年收归上塅村政府管理。[4]建国后仅有罗源县于1953年,在起步硋窑村试建微型电站,用水轮泵带动电机发电。[5]
建瓯专区下辖邵武、光泽、浦城、松溪、政和、崇安、水吉、建阳和建瓯九个县,和南平专区、永安专区共同构成民国时期水电发展基础最好的地区。这主要得益于两方面的因素:其一是被称作“闽北小水电之父”的纪廷洪这位杰出的水电专家身体力行的推广,其二是抗日战争时期福建省政治、经济重心向闽北内陆转移,刺激了这一地区用电需求,从而带动了水电的发展。到福建解放前夕,专区尚存一座水电站运转,即政和县原属政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高基碓水电站。此外崇安县(今武夷山市)原属极森电气公司的双溪水电站因其所装一台32千瓦发电机线圈于民国34年(1946年)烧毁后,因无力修复,公司倒闭,电站长期废弃。1952年,县里成立地方国营电厂,修复了这台发电机,使双溪水电站重获新生。[6]
南平专区下辖南平、顺昌、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古田、屏南九个县。解放后保留下来的水电站有3处,分别是原属南平电厂,装机132千瓦的西芹水电站、顺昌县原属顺昌照明水电公司,装机25千瓦的白龙泉水电站、古田县在民国时期曾拥有3座水电站,其中民国15年(1926年)由古田县电灯股份公司在县旧城龟山首建一座30千瓦的水电站一直运转到解放后,(1959年因水毁报废)。[7]
永安专区下辖永安、三元、明溪、大田、清流、宁化、宁洋、德化八个县市。建国之初全地区尚有3座水电站运转,其中永安一座,大田两座。1950年永安解放后不久,当时的永安专署即派肖冠英等人接管桂口水电站,先是发动工人迅速损坏停转的二号发电机组,同时专署调集民工修整加固了桂口水坝,使桂口发电站恢复了正常运转。[8]在民间兴办水电事业方面,也出现了一位堪比纪廷洪的水电奇才肖冠英。在他的主持下,在大田修建了两座水电站,在建国后仍保持运转。
长汀专区下辖龙岩、长汀、上杭、漳平、连城、武平、永定七个县,民国时期仅在龙岩、漳平两地有兴办水电。其中龙岩的龙门湖洋水电站始建于1943年,装机30千瓦,解放后仍然运行。漳平永福秋苑水电站始建于1945年,装机11千瓦。后因电机烧毁停产。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接管电厂,并于1951年将电机修复发电。此外值得一提的是1951年,龙岩市龙门镇塔前村建成了一座3千瓦水电站,成为建国后龙岩农民自办水电的首例。[9]
龙溪专区下辖龙溪、海澄、平和、南靖、东山、漳浦、长泰、华安、诏安、云霄十个县市。其中龙溪县系福建第一座水电站的诞生地,但除此之外在整个民国时期,该地区的水电发展停滞不前。从至1956年之前,全地区再没有兴建一座水电站。
晋江专区下辖晋江、永春、安溪、惠安、南安、莆田、仙游、同安、金门九个县。拥有水电站的仅永春一县,但到解放之初或因经营困难,或因机器损坏均停止运转。由于具备了一定的小水电基础,永春县成为后来福建农村小水电兴起的先锋,至1955年,先后在达埔、湖洋、蓬壶、桂洋等地建成了6座小水。
关键词:福建;农村小水电;复苏
中图分类号:TV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220-02
建国之初,福建省委省政府就十分重视本省的水电事业。早在1949年9月21日福建解放伊始,福建省委就作出迅速恢复开发古田溪水电资源的决策。决策上报后得到了中央人民政府的支持,并在次年召开的第一次水力发电工作会议上明确将其列入工作日程。1952年,古田溪水电开发被正式列为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重点工程之一。[1]恢复建设古田水电站的决策拉开了全省农村小水电复苏的序幕。在此背景下,福建省委省政府果断决策,在政策、领导机构和人才队伍等方面予以了大力的支持。
在领导机构上,福建省的农村小水电的专门管理机构也逐步形成。建国初期,包括水电在内的电力工业由省实业厅下设的地方企业管理处和水利处管理,1950年10月,省实业厅取消,上述两处分别划归省工业厅和省农林厅水利局。1953年,农、林两厅分设,水利划归农业,改成农业厅水利局。首任局长为曹玉崑。局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科、工务科、财务科,后增设工程管理科、勘测设计科、水利干部培训班,[2]福建的农村小水电正式拥有了专门的管理机构。
在人才队伍建设上,一方面对原来服务于旧政府水利水电部门的技术人才加以延用,这批人才中就包括了著名的纪廷洪、纪向良父子、肖冠英等福建水电事业的先驱人物;另一方面,开设培训班和兴办专科学校来培养水电专业人才。1956年1月,福建省水电厅在水吉县马坑乡结合典型示范,举办了首届全省水电技术培训班,学员72人。一个月后,水利部在永春县桃场村举办首届南方各省水电技术培训班,福建省从各县抽调50名在职干部参加,不久两班学员合并。同年省政府还接办了原莆田私立东山土木工程学校,改为福建水利学校,划归省水利局直接领导。在秋季经参加全省统一招生,首批即招收农村水电站和农田水利两个专业的学生250名。[3]
建国初期,福建省共划分为两个市,八个专区。分别是:福州市、厦门市、建瓯专区、南平专区、福安专区、林森(闽侯)专区、晋江专区、龙溪专区、永安专区、长汀专区。这一时期福建的农村小水电除永春县因陋就简建设了一批小水电站外,其他县市中仅有零星的水电站建设活动,绝大多数的县市是继续处于水电空白阶段或是对民国时期留下来的水电站进行恢复或维持。这也成为福建农村小水电复苏阶段的主要内容。
林森(闽侯)专区下辖林森(闽侯)、闽清、永泰、连江、罗源、福清、长乐、平潭八个县。民国时期该地区水电发展较为兴盛,仅闽清就先后兴办过4处小水电站。然而在解放后保留下来的只有一处,系民国26年(1937年)5月,竹岐乡上塅村土豪岳世钦独资创办的全县第一家水力发电厂,年发电量约5000千瓦时。该电站于1950年收归上塅村政府管理。[4]建国后仅有罗源县于1953年,在起步硋窑村试建微型电站,用水轮泵带动电机发电。[5]
建瓯专区下辖邵武、光泽、浦城、松溪、政和、崇安、水吉、建阳和建瓯九个县,和南平专区、永安专区共同构成民国时期水电发展基础最好的地区。这主要得益于两方面的因素:其一是被称作“闽北小水电之父”的纪廷洪这位杰出的水电专家身体力行的推广,其二是抗日战争时期福建省政治、经济重心向闽北内陆转移,刺激了这一地区用电需求,从而带动了水电的发展。到福建解放前夕,专区尚存一座水电站运转,即政和县原属政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高基碓水电站。此外崇安县(今武夷山市)原属极森电气公司的双溪水电站因其所装一台32千瓦发电机线圈于民国34年(1946年)烧毁后,因无力修复,公司倒闭,电站长期废弃。1952年,县里成立地方国营电厂,修复了这台发电机,使双溪水电站重获新生。[6]
南平专区下辖南平、顺昌、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古田、屏南九个县。解放后保留下来的水电站有3处,分别是原属南平电厂,装机132千瓦的西芹水电站、顺昌县原属顺昌照明水电公司,装机25千瓦的白龙泉水电站、古田县在民国时期曾拥有3座水电站,其中民国15年(1926年)由古田县电灯股份公司在县旧城龟山首建一座30千瓦的水电站一直运转到解放后,(1959年因水毁报废)。[7]
永安专区下辖永安、三元、明溪、大田、清流、宁化、宁洋、德化八个县市。建国之初全地区尚有3座水电站运转,其中永安一座,大田两座。1950年永安解放后不久,当时的永安专署即派肖冠英等人接管桂口水电站,先是发动工人迅速损坏停转的二号发电机组,同时专署调集民工修整加固了桂口水坝,使桂口发电站恢复了正常运转。[8]在民间兴办水电事业方面,也出现了一位堪比纪廷洪的水电奇才肖冠英。在他的主持下,在大田修建了两座水电站,在建国后仍保持运转。
长汀专区下辖龙岩、长汀、上杭、漳平、连城、武平、永定七个县,民国时期仅在龙岩、漳平两地有兴办水电。其中龙岩的龙门湖洋水电站始建于1943年,装机30千瓦,解放后仍然运行。漳平永福秋苑水电站始建于1945年,装机11千瓦。后因电机烧毁停产。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接管电厂,并于1951年将电机修复发电。此外值得一提的是1951年,龙岩市龙门镇塔前村建成了一座3千瓦水电站,成为建国后龙岩农民自办水电的首例。[9]
龙溪专区下辖龙溪、海澄、平和、南靖、东山、漳浦、长泰、华安、诏安、云霄十个县市。其中龙溪县系福建第一座水电站的诞生地,但除此之外在整个民国时期,该地区的水电发展停滞不前。从至1956年之前,全地区再没有兴建一座水电站。
晋江专区下辖晋江、永春、安溪、惠安、南安、莆田、仙游、同安、金门九个县。拥有水电站的仅永春一县,但到解放之初或因经营困难,或因机器损坏均停止运转。由于具备了一定的小水电基础,永春县成为后来福建农村小水电兴起的先锋,至1955年,先后在达埔、湖洋、蓬壶、桂洋等地建成了6座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