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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司法领域,简易程序由于能缓解不断增长的刑事犯罪率与有限的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而日易受到各国的重视。总体上,各国简易程序的发展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形式多样化,针对不同特点、类型的案件设置不同程序;二是在处理刑事案件数量上逐步占据刑事审判的中心舞台。为顺应这一国际发展趋势,我国现行简易程序的改革应该作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提上日程。协商程序是笔者重新构建我国简易程序的重要思路,也是改革我国简易程序的关键环节。本文将详细阐述协商程序这一构想,系统论证协商程序的合理性,以期对我国简易程序的重新构建起到抛砖引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