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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省级节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企〔2018〕15号)和2019年福建省节能与循环经济工作要点,日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2019年省级节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的通知》(闽工信函节能〔2019〕28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节能重点项目补助包括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区域热电联产等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技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