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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上海进行的营改增改革试点,应算是迄今最大的一个结构性减税措施。但在上海的地域内,其所涉及的减税规模,大约在100亿元。如果下半年试点范围能够如所预期的那样扩大,减税规模便会随之增加。但是,即便说得极端一些,能够一次性推广至全国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估算,减税规模也就是1000亿元左右。
严格地讲,始自去年10月份的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的措施,不应算作今年的结构性减税项目。或者,有关它的谋划和实施行动,发生在去年年末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前。退一步讲,即便考虑到它的所谓“翘尾效应”并在去年的基数上往宽里估算,今年所能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减税规模,可能不会超越1000亿元。
将上述这些项目所涉及的减税规模加总计算,其结果,显然同结构性减税的政策目标,特别是同其在今年积极财政政策中所应担负的角色,并不那么相称。与此同时,预示着完全可能带来增税效应的各种信息,好像排队挂号似的,倒是一个个接踵而来。
比如,到7月份,在不少地方,税务机关正在“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的口号下,掀起一场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收增长的行动。以突击性行动的方式确保任务的完成,也似可接受。但是,一旦脱出表象而深入到其所瞄准的“任务”的具体内涵,则不能不令人忧心起来。基于各种难以言表的因素考虑,不少地方所锁定的税收收入任务,并非是全国人大或各级人大通过的2012年财政预算收入指标,而是将本来具有法律意义的预算指标抛在一边,由党委或政府出面,根据自身需要另外搞了一套。虽然各地规定的具体任务数值并不统一,但基本的特征都是脱离经济发展实情,层层加码。不少地方规定的今年税收收入增长率都在15%以上,个别地方甚至摸高至25%。在有些地方,表面上虽未直接规定具体任务数值,但附加了更为可怕的抽象原则:或不低于全省或全国平均增长率,或者高于全省或全国平均增长率若干个百分点。
又如,从今年起,在持续多年征收全国性教育费附加的基础上,全国统一开征了地方教育费附加。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固然是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目标的需要,但无论如何,它都属于增税措施而非减税措施。而且,由于它是按照各类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的2%征收,这三个税种又系我国现实税收体系的主体税种,基数颇大,故而,无论做何种测算,今年的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规模,起码在1000亿元上下。即使考虑到部分省市在今年之前已经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的事实并将其因素相应扣除,全国统一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所涉及的增税规模,至少也有数百亿元之多。
照目前这样的势头走下去,增税和减税的效应互抵之后,人们所强烈期待中的结构性减税极有可能演化为事实上的结构性增税。同时,我们不能不正视如下事实:国民经济运行的大势是增速放缓,积极财政政策的大势是不能再以牺牲调结构为代价而盲目扩大政府投资,稳健货币政策的大势是不宜再以推高物价、房价为代价而硬性实施天量货币驱动。相对于以往,留给我们的实现稳增长的政策空间已经变窄。可以说,结构性减税能否落到实处,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这一轮宏观经济调控的成败。
严格地讲,始自去年10月份的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的措施,不应算作今年的结构性减税项目。或者,有关它的谋划和实施行动,发生在去年年末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前。退一步讲,即便考虑到它的所谓“翘尾效应”并在去年的基数上往宽里估算,今年所能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减税规模,可能不会超越1000亿元。
将上述这些项目所涉及的减税规模加总计算,其结果,显然同结构性减税的政策目标,特别是同其在今年积极财政政策中所应担负的角色,并不那么相称。与此同时,预示着完全可能带来增税效应的各种信息,好像排队挂号似的,倒是一个个接踵而来。
比如,到7月份,在不少地方,税务机关正在“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的口号下,掀起一场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收增长的行动。以突击性行动的方式确保任务的完成,也似可接受。但是,一旦脱出表象而深入到其所瞄准的“任务”的具体内涵,则不能不令人忧心起来。基于各种难以言表的因素考虑,不少地方所锁定的税收收入任务,并非是全国人大或各级人大通过的2012年财政预算收入指标,而是将本来具有法律意义的预算指标抛在一边,由党委或政府出面,根据自身需要另外搞了一套。虽然各地规定的具体任务数值并不统一,但基本的特征都是脱离经济发展实情,层层加码。不少地方规定的今年税收收入增长率都在15%以上,个别地方甚至摸高至25%。在有些地方,表面上虽未直接规定具体任务数值,但附加了更为可怕的抽象原则:或不低于全省或全国平均增长率,或者高于全省或全国平均增长率若干个百分点。
又如,从今年起,在持续多年征收全国性教育费附加的基础上,全国统一开征了地方教育费附加。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固然是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目标的需要,但无论如何,它都属于增税措施而非减税措施。而且,由于它是按照各类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的2%征收,这三个税种又系我国现实税收体系的主体税种,基数颇大,故而,无论做何种测算,今年的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规模,起码在1000亿元上下。即使考虑到部分省市在今年之前已经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的事实并将其因素相应扣除,全国统一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所涉及的增税规模,至少也有数百亿元之多。
照目前这样的势头走下去,增税和减税的效应互抵之后,人们所强烈期待中的结构性减税极有可能演化为事实上的结构性增税。同时,我们不能不正视如下事实:国民经济运行的大势是增速放缓,积极财政政策的大势是不能再以牺牲调结构为代价而盲目扩大政府投资,稳健货币政策的大势是不宜再以推高物价、房价为代价而硬性实施天量货币驱动。相对于以往,留给我们的实现稳增长的政策空间已经变窄。可以说,结构性减税能否落到实处,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这一轮宏观经济调控的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