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通常把纪律教育纳入德育范畴。学校中的纪律以一定的规范约束学生的行为,而并非任何规范都具有道德价值;有效的规范是具有权威的规范,而并非任何权威都有道德的价值。纪律既是“教育的手段”,又是“教育的目的”,而这二者的道德价值有别。总之,只有有道德价值的规范才有内在的权威。只有具有这种性质的纪律,并据以进行学生行为管理的教育,才堪称“德育”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