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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和农村的长期发展,需要在创新的基础,形成一种具有合力作用的组合制度。家庭联产承包制、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民主政治是这种组合制度中三个最基本的单元制度。家庭联产承包制实现了土地所有权的公有和土地经营权私有的有效结合,从而一方面防止了土地的兼并和集中,另一方面保证了“耕者有其田”这基本原则的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克服了家庭联产承包制条件下,农业发展中的诸多矛盾,实现了农业制度的再创新,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落实和巩固联产承包制、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政治上的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