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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刑作为我国刑罚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处罚方法,产生于民主革命时期。它曾在保护人民,惩罚犯罪分子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新的形势下,其愈来愈显现出种种弊端,致使法律的权威受到挑战,刑罚功能受到损害,因此,本文认为必须对我国管制刑进行改革。结合中外有关限制自由刑的规定,建议废除管制刑,增设符合国际刑罚改革趋势的新刑种——社会服务刑,使我国的刑罚体系更趋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