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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研究中的传统性与现代性、人治与法治的二元分析模式并不能准确阐释当代中国西部法律文化的复杂特性;当代中国西部法律文化明显具有多元混合、交织并存的特点,其基本型态可概括为臣民人治型法律文化、草民自治型法律文化、牧民神治型法律文化和公民法治型法律文化四种.阐释西部多元法律文化互动的现状及其未来变迁的趋势,进而为西部乃至整个中国的法治建设寻找最佳的切入点,将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