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庆街的鸭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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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一本书,一段话,一个人而爱上一座城市的话我深信不疑。
  在三伏天前往武汉,抗“旱”的勇气是需要的,但十多年前池莉的小说《生活秀》却让我对吉庆街的鸭脖念念不忘,想去寻寻那个漂亮的卖鸭脖的老板娘。
  我们下午到的武汉,果然“热情”非凡,太阳直射头顶,地表热浪从脚底往上涌,无处遁身。吃过晚饭,大家商讨着去哪里逛逛,对于我,吉庆街自是最好的选择。
  池莉在《生活秀》中说到,“吉庆街白天不做生意,就跟死的一样”。此时,华灯已上,吉庆街开始热闹起来。
  我期待着在吉庆街街头能偶遇卖鸭脖的风情万种的老板娘,“在霓虹闪烁、人声鼎沸的吉庆街头,有一个风姿不凡的女子优雅地卖着她的久久鸭脖……”
  在一次采访中,池莉说鸭脖子其实是她虚构的,在她写《生活秀》之前武汉根本没有鸭脖子。改革开放前几十年,武汉并没有完全与开放接轨,农贸市场上根本不见鸡鸭,哪来的鸭脖子?
  后来吉庆街开始有卖卤菜的,鸭脖子是摊主收工后的下酒菜,属“非卖品”。
  “我虚构了吉庆街的一个小攤,虚构了卤菜鸭脖子,我用想象力将鸭脖子切成一段一段,在小摊上摆放整齐。”
  因为她的虚构,鸭脖子成为武汉的一道特色小吃,风靡全国。
  来武汉的人总要去吃吃鸭脖子,而离开武汉的人总会想着故乡的鸭脖,鸭脖已成为武汉人乡愁的一部分,这就是文学的魅力。
  也许很多时候我们对文学作品中出现的食物心驰神往,吃的其实不是食物,而是文学。
  这个晚上没有寻到漂亮老板娘,但后来鸭脖终是吃上了。肉厚骨酥,酱香浓郁,骨头用力嚼嚼甚至可以吞进肚里。
  更奇特的是,脖子的骨髓竟然还可以吸出,啃骨头的精髓自然是骨头里的骨髓了,喜欢啃骨头属于梁左说的“肚子饱了嘴巴没吃饱”。王朔在回忆梁左时说到,梁左很喜欢吃老母鸡,桌上的人吃一轮后,他把整个炖老母鸡的砂锅端到眼前,摘下眼镜,把汤里剩下的鸡骨头一个个放到嘴里再过一遍。
  啃鸭脖子完全靠着舌头和牙齿的功力,先把外层肉吃光,骨头刚好可以放进嘴里,此时就要看舌头的灵活性了。舌头和牙齿齐上阵,边啜边嗦把骨头缝的肉剔出。然后舌头顶住骨头,免得它在嘴巴里到处游走。气走丹田,然后用力一吸,一小条骨髓完整吸出。
  骨头酥得很,连脖子节与节之间薄薄的脆骨都可以悉数剔下,最后把骨头嚼烂,把骨头里的汁液吸出,此时就真的只剩骨头渣了,一点没有浪费。
  吃鸭脖子是吃不饱的,嘴巴酸了肚子里还没二两肉,是周作人说的“不求解渴的酒,不求饱的点心”。
  而吉庆街的另一风景线就是连排的大排档。池莉说,吉庆街有三大魅力,之一是热油爆炒各种重口味家常菜肴,之二是价廉物美,之三是文艺复古风,开个玩笑、逗个乐子、赚点小钱,大家娱乐共享,高度自由发挥,各得其所,好生爽快。
  去得或许有点早了,排档里人不多,街上还未真的热闹起来,偶见抱着吉他等着主顾点唱的。可以想象,这街上三教九流,八方来客,说书杂耍会聚在此演绎着吉庆街一个个活色生香的夜晚。
  有酒有肉,有故事的日子就是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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