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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要】2019年7月,某省民政厅决定受理该省信访局转办件,内容为:申请人王某实名举报某基金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摊派或变相摊派开展募捐活动。《某基金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有"谁捐款谁受益"的表述。后某省民政厅再次收到某省信访局转办件,申请人反映某基金会于2018年6月12日实施的定向募捐,违反慈善法第二十八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