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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义法治国家”。①这是我们党紧扣时代脉搏,总结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经验,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义的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②贯彻依法治国理念,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就是民族法制建设。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有少数民族55个,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历史和人文特点,如何在民族法制的引领和推动下,兼顾各民族的公平发展,最终实现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及国家的安全与稳定,是改革进入“深水区”后所面对的重要课题。因此,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义法律体系,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完善民族法制,而完善民族法制首先需要加强民族立法,提高民族立法的质量,让民族立法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维护边境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中发挥更多的作用。在少数民族中有一个特殊的组成部分,那就是居住在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中国幅员辽阔且边境地区大多生活的是少数民族,民族问题常常与宗教问题、边境安全问题等交织在一起。因此,作为民族法制建设中一项特殊内容,边境民族法制建设应该也必须得到加强。相应地,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民族立法的研究理应得到更多的关注。在总结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民族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民族立法的质量,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本论文的内容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绪论:主要介绍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课题研究的思路、内容及方法等,在对为什么研究民族立法,为什么研究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立法进行说明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研究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立法经验的意义在于可以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云南省民族立法工作提供参考。第一章: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立法研究的理论基础。主要从民族立法相关概念、民族立法研究的特殊意义、做好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民族立法工作的意义等三个方面阐述。第二章:怒江民族立法的历史沿革。一是简要介绍云南省怒江州的状况、历史和特点。本文认为怒江州综合了边疆、民族、宗教、贫困等诸多因素,它具有特殊的地理和人文特征,并相应地具有特殊的立法需要,为下一步的论证做好铺垫。二是介绍怒江民族立法的概况和历史沿革。第三章:怒江民族立法的基本内容。主要从促进资源开发保护、保护少数民族权益、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增强民族自信心、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宗教管理等几个方面对怒江现有的3个自治条例和8个单行条例涉及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归纳。第四章:怒江州构建民族立法与执法的良性互动关系初见成效。主要阐述怒江州构建民族立法与执法良性互动关系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第五章:怒江民族立法特点分析。从民族立法数量不多但内容广泛、怒江州民族立法成果略高于经济发展水平、民族立法的侧重点集中反映了怒江的特点、民族立法的变通权行使有待加强、党对民族立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民族立法工作成效与问题并存几个方面对怒江民族立法的特点进行了提炼。第六章:怒江民族立法经验总结。在对怒江民族立法的内容进行认真详细分析的基础上,从确立保障自治机关充分行使自治权的原则、树立科学的立法观、坚持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基础上再考虑立法数量、着力突出怒江自身的民族特色、着力突出怒江的地方特点、贯穿“和”睦共处、“合”作共贏的理念、通过改善边疆少数民族民生进一步维护边疆稳定等方面总结怒江州民族立法的经验。总之,笔者希望通过总结怒江这一集边境、民族、宗教、特困等元素于一体的特殊地区的民族立法的经验,以小见大,见微知著,为进一步提高云南民族立法水平提供借鉴,为进一步推进中国民族立法走向规范化和现代化提供参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做出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