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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来,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设主体各方为了赶工程进度,不顾工程建设科学程序,加上施工工地作业环境差,施工过程危险源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偏底,导致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接连发生,酿成人员伤亡,给施工企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和财产损失。为此,本文从我国工程建筑中存在的安全管理主要问题入手进行细致的分析,进一步阐述对于存在主要问题的防范措施,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确保生产安全。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2013年度,全国各地区政府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加大“打非治违”和依法治理力度,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推动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创新,取得明显成效,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大部分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但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多发,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尤其是建筑领域。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是个老大难的问题,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施工工伤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的统计数字告诉我们,建筑施工的安全势态仍然非常严峻。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安全生产分析了解,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采取组织和技术措施对安全问题进行预控,以达到安全施工目的。
一、建筑施工安全常见的风险
(一)发包人审核失职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可见,我国实行建筑施工资质许可制度,按照相应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是保障建设质量安全的重要机制,不具备资质条件,无资质证书、超越资质承揽业务,往往成为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项目经理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更有甚者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彻底整改。
(三)违反施工规范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建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但近几年来,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设主体各方为了赶工程进度,不顾工程建设科学程序,不制定或者抛开施工方案,野蛮施工、盲目施工,导致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接连发生。
(四)违反强制性标准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现实中,无视国家法律规定,不执行对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是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之一。
(五)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建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现实中,现场施工指挥人员瞎指挥、施工人员违规操作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二、 建筑施工安全常见风险的防范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可能影响公司和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相关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
(二)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三)认真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严格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危机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四)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此外,还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力度,完善安全培训知识体系,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效果,加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同时,抓好特殊工种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临时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总之,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推行超前防范,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五)引入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机制
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目标是企业整个发展目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创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机制就要做到正确确立安全管理目标,分解目标及考核目标。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保障,倡导安全生产文化,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制定科学的、合理的、行之有效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改进和完善安全技术措施,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确保生产安全。
参考文献
[1] 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东南大学出版社,1997.
[2] 巩丽霞.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法律责任的理清与探讨[J].研究探讨,2006.
[3]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
[4] 陳津生.建筑工程法律责任风险与管理要点精析[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2013年度,全国各地区政府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加大“打非治违”和依法治理力度,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推动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创新,取得明显成效,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大部分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但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多发,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尤其是建筑领域。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是个老大难的问题,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施工工伤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的统计数字告诉我们,建筑施工的安全势态仍然非常严峻。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安全生产分析了解,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采取组织和技术措施对安全问题进行预控,以达到安全施工目的。
一、建筑施工安全常见的风险
(一)发包人审核失职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可见,我国实行建筑施工资质许可制度,按照相应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是保障建设质量安全的重要机制,不具备资质条件,无资质证书、超越资质承揽业务,往往成为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项目经理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更有甚者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彻底整改。
(三)违反施工规范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建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但近几年来,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设主体各方为了赶工程进度,不顾工程建设科学程序,不制定或者抛开施工方案,野蛮施工、盲目施工,导致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接连发生。
(四)违反强制性标准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现实中,无视国家法律规定,不执行对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是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之一。
(五)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建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现实中,现场施工指挥人员瞎指挥、施工人员违规操作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二、 建筑施工安全常见风险的防范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可能影响公司和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相关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
(二)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三)认真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严格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危机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四)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此外,还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力度,完善安全培训知识体系,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效果,加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同时,抓好特殊工种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临时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总之,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推行超前防范,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五)引入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机制
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目标是企业整个发展目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创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机制就要做到正确确立安全管理目标,分解目标及考核目标。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保障,倡导安全生产文化,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制定科学的、合理的、行之有效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改进和完善安全技术措施,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确保生产安全。
参考文献
[1] 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东南大学出版社,1997.
[2] 巩丽霞.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法律责任的理清与探讨[J].研究探讨,2006.
[3]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
[4] 陳津生.建筑工程法律责任风险与管理要点精析[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