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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是四川省农业大县,是国家蔬菜生产基地县、生猪调出大县、成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重点县,常年蔬菜面积50万亩、产量110万吨,生猪98万头、肉类产量7.1万吨。近年来,他们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为契机,构建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初步构建“政府负总责、县乡有机构、监管到村社、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监管模式,基本实现全程质量可控和品牌化销售。金堂县的有些做法对我省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1.落实三大责任,强化管理职责
一是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明确部门、乡(镇)职责,以及具体措施和运行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工作监督、责任追究和绩效考核。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保障机制。2014年安排1200万元用于监管执法、质量追溯、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等工作。
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农业部门重点负责监管对象档案建立、安全技术推广、监管执法和品牌培育,推行质量安全信息通报、问题曝光和问题约谈、安全责任追究等7项制度,乡(镇)负责农民培训、投入品使用指导、日常巡查、产地准出服务等工作,商务、工商、交通运输、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监管。
三是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农产品生产主体均设置专职质量安全负责人,落实产地管理、生产管控、生产记录、包装标识等质量内控措施,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收购、贮藏、运输企业和营销经纪人落实检验检测、进货查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等制度,并接受监管部门知识培训和日常监管。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取消奖励扶持政策。
2.构建四大体系,健全监管网络
一是构建全覆盖监管体系。农业部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工作人员5人。21个乡(镇)均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有3名监管人员,其中2名为专职人员。221个村都设立一名协管员,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工作补助。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监管全覆盖。
二是构建全过程监测体系。建有1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21个乡(镇)农残快检室、36个村级检测室,45家大型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配置快检设备。监测产品种类涵盖果蔬茶、肉蛋奶及部门粮油产品,范围覆盖主要种养殖基地。2014年县级监测样品7250个,乡(镇)监测14520个,合格率100%。
三是构建全方位执法体系。县级设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等机构。配置执法参公编制108个。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近三年,累计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00余件、刑事处罚案件2件,立案查处结案率100%。
四是构建全过程生产管控体系。全面禁止生产经营使用高毒高残留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注重控肥、控药,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建成农资配送中心7家、农资放心店111家、兽药GSP企业5家。绿色防控占耕地面积79%、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占65%。
3.创新五大机制,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工作任务细化到具体单位及工作岗位,形成属地责任网格、监督管理网格和投入品监控网格。属地网格责任人22人,监管网格责任人246 人、投入品网格责任人62人。建立并落实网格化责任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管理格局。
二是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全面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检测室的生产企业上市前自检产品 ,其余委托县乡两级检测。合格开具统一编号的《产地准出证明》。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农产品,严禁入市销售。
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机制。2012年投入300万元建成“金堂县农产品及生猪质量追溯系统”,212家农资经营企业、补品生产主体入驻系统,配套使用防伪追溯标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再加一道保险。
四是建立农业标准化促进机制。以品牌建设为抓手,推进农业标准化。投入2000余万元,打造“田岭涧”综合性农产品公共品牌,出台“三品一标”和企业自创品牌奖励扶持政策,最高奖励20万元。全县“三品一标”认证面积占耕地面积68%,创建农业品牌68个,其中,省名牌和著名商标9个。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5%。
五是建立社会共治机制。制定并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作、检打联动等制度,基本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环节“无缝隙”质量安全监管。推行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体系管理,对进入黑名单的,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集中向社会公布,并重点监督检查。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
1.落实三大责任,强化管理职责
一是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明确部门、乡(镇)职责,以及具体措施和运行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工作监督、责任追究和绩效考核。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保障机制。2014年安排1200万元用于监管执法、质量追溯、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等工作。
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农业部门重点负责监管对象档案建立、安全技术推广、监管执法和品牌培育,推行质量安全信息通报、问题曝光和问题约谈、安全责任追究等7项制度,乡(镇)负责农民培训、投入品使用指导、日常巡查、产地准出服务等工作,商务、工商、交通运输、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监管。
三是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农产品生产主体均设置专职质量安全负责人,落实产地管理、生产管控、生产记录、包装标识等质量内控措施,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收购、贮藏、运输企业和营销经纪人落实检验检测、进货查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等制度,并接受监管部门知识培训和日常监管。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取消奖励扶持政策。
2.构建四大体系,健全监管网络
一是构建全覆盖监管体系。农业部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工作人员5人。21个乡(镇)均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有3名监管人员,其中2名为专职人员。221个村都设立一名协管员,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工作补助。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监管全覆盖。
二是构建全过程监测体系。建有1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21个乡(镇)农残快检室、36个村级检测室,45家大型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配置快检设备。监测产品种类涵盖果蔬茶、肉蛋奶及部门粮油产品,范围覆盖主要种养殖基地。2014年县级监测样品7250个,乡(镇)监测14520个,合格率100%。
三是构建全方位执法体系。县级设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大队等机构。配置执法参公编制108个。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近三年,累计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00余件、刑事处罚案件2件,立案查处结案率100%。
四是构建全过程生产管控体系。全面禁止生产经营使用高毒高残留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注重控肥、控药,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建成农资配送中心7家、农资放心店111家、兽药GSP企业5家。绿色防控占耕地面积79%、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占65%。
3.创新五大机制,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工作任务细化到具体单位及工作岗位,形成属地责任网格、监督管理网格和投入品监控网格。属地网格责任人22人,监管网格责任人246 人、投入品网格责任人62人。建立并落实网格化责任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管理格局。
二是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全面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检测室的生产企业上市前自检产品 ,其余委托县乡两级检测。合格开具统一编号的《产地准出证明》。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农产品,严禁入市销售。
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机制。2012年投入300万元建成“金堂县农产品及生猪质量追溯系统”,212家农资经营企业、补品生产主体入驻系统,配套使用防伪追溯标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再加一道保险。
四是建立农业标准化促进机制。以品牌建设为抓手,推进农业标准化。投入2000余万元,打造“田岭涧”综合性农产品公共品牌,出台“三品一标”和企业自创品牌奖励扶持政策,最高奖励20万元。全县“三品一标”认证面积占耕地面积68%,创建农业品牌68个,其中,省名牌和著名商标9个。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5%。
五是建立社会共治机制。制定并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作、检打联动等制度,基本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环节“无缝隙”质量安全监管。推行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体系管理,对进入黑名单的,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集中向社会公布,并重点监督检查。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