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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方市民社会秩序中企业伦理展现两个传统的伦理原则,即儒家伦理和新教伦理。但在后传统社会中,我们生活在其中的共同的道德传统的有效性基础已经全部丧失了,这两种伦理精神在当代企业活动中的规范作用也失去了其合理性。企业伦理作为应用伦理学的范畴必须借助于对话伦理学,企业伦理规则的制定不是寄望于传统伦理的所谓“普遍原则”,而是根据具体的行为背景,通过当事人的对话,达成相互理解的规范以解决相关群体的冲突。对话原则成为当代企业伦理的建构原则,由此决定了传统企业伦理的当代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