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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任何国家的治理都是法制和德治两手兼用,所不同的只是因为时代局限和阶级观点的不同,而有不同标准的法和德.因而法治、德治的方式、强度和效果都有很大差别.中国古代的儒家强调主张"德治"而否定法的作用,法家则强调法治,但实际上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都是在实行人治的前提下,法治、德治两手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