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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并要求从2012年7月1日起,各级党政机关都要遵照执行。此条例是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制作、公文写作、公文处理的最高依据,同时也是我们进行公文教学的指导工具。公文教学工作者要深入解读新条例,并随之更新变化,确保教学的准确性、严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