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演变机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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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本研究以2016年初的“Facebook表情包大战”网络公共事件为分析对象,探究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生成演变机理。研究认为,信念认同、情绪动员和网络表达作为结构性要素贯穿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始终,其具体的作用机制是:以共同经验和非理性从众构成的信念认同促成了集群行为的生成,弱组织化的情绪动员推进了集群行为的深入发展,因为缺乏现实利益的驱动,网络表达成为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策略选择,这也是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区别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标志。
  关键词 网络 集群行为 共同信念 结构性要素 演变机理
  作者简介:黄宇欣,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8.327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近些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网民规模的迅速扩大,互联网日益成为人们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在这个虚拟的网络空间,网民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形成一个个同质性的网络社群,对热点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并衍生出一系列“网络集群行为”,对互联网环境和现实社会秩序产生了重要影响。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从已公开发表的文献来看,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网络集群行为性质和网络集群行为的生成演变机理两个方面。从网络集群行为性质来看,既有研究试图通过对网络集群行为概念界定、特征描述和类别划分来建构网络集群行为研究的理论基础,具体包括以下三个内容:一是网络集群行为的概念。乐国安等人认为,网络集群行为是一定数量的、相对无组织的网民针对某一共同影响或刺激,在网络环境中或受网络传播影响的群体性努力。二是网络集群行为的特征。邓希泉、郑欣等人认为,网络集群行为除了具有传统群体行为偶发性、短暂性、匿名性、无组织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参与主体广泛性、成员间关系松散、现实与虚拟交互和行为互动符号化的特点。三是网络集群行为的类型。乐国安根据网络集群行为的概念内涵和网络群体心理特征及其行为发展规律,可以将网络集群行为分为基于共同关注点的网络集群行为、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和基于共同行动目标的网络集群行为。
  从网络集群行为的生成演变机制来看,准确把握网络集群行为的生成演变规律和发展过程,是合理引导和有效控制网络集群行为的前提。从网络集群行为的发生机制看,包括互联网形成的有利的结构空间、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导致的结构性紧张、普遍信念和道德捍卫、道德事件的触发作用、互联网下参与者的行动动员以及互联网中社会控制机制式微等六个方面。从网络集群行为发生过程看,包括非理性行为为主的爆发期、理性与非理性交锋的交作期、理性行为唱主角的平息期三个阶段。从网络集群行为的控制引导看,可以从适度的社会控制、综合性的网络动员、突出网络领袖的主体性以及构建舆情联动机制等等方面加强对网络集群行为的控制引导。
  国内学术界关于网络集群行为的研究经历了一个从笼统到类别、从具体到系统的过程,取得丰富的成果,但亦有可拓展的空间。既有研究虽然已关注到网络集群行为到演变机制和类别差异,但并未进一步探究不同类别网络集群行为在生成演变机理上的差异,特别是基于共同信念、与现实情境相对疏离的网络集群行为,亦是当下频发一种网络现象,而目前学术界对这类网络集群行为生成演变机理并未展开系统分析。本文将以年初的“Facebook表情包大战”事件分析为基础,呈现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生成演变机制,进而归纳对基于共同信念网络集群行为控制与疏导的一般化路径。
  在网络集群行为发生演变机制相关研究中,国内学者(邓希泉、乐国安等)大都借用斯梅尔塞的价值累加理论作为分析框架,提出了网络集群行为“六要素”分析框架。笔者认为,与现实环境不同,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平台,具有更强的松散性、互动性和隐蔽性,因此以现实集群行为研究为基础的价值累加理论作为一种理想模型,所涉及的六个要素因为互联网平台本身的特质,在网络集群行为发展过程中并不同时发生作用,而且在不同类型网络集群行为的生成演变过程中各要素的作用机制也有所差别。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发现,在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生成演变过程中,信念认同、情绪动员和网络表达作为一种结构性要素贯穿群体行为产生和发展的始终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过程中的结构性要素
  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发展演变是各种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而信念认同、情绪动员和网络表达作为结构性要素,对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发展演变起到关键作用:信念认同是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生成的重要前提,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建立在普遍认同的通则化认知和意识的基础之上,只有当突发事件触发了信念认同这一要素,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才可能发生;情绪动员是推动网络集群行为深入发展的推进剂,情绪动员使得外围观望的围观者迅速卷入,通过渲染、暗示和示范等方式使网络集群的情绪和态度在形式上走向极端,并营造出一种集群“气场”;网络表达是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高潮,是网络集群释放压力、舒缓情绪的重要方式,因为缺乏现实表达的基础,同时网络表达的匿名性、平等性和开放性等特征,使其成为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最优策略选择。需要指出的是,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三个结构性要素并不是孤立的,它们通过非结构性要素的互动和连接表现出很强的逻辑性,具体如图1所示。
  四、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中结构性要素的作用机理
  (一)信念认同: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生成逻辑
  信念认同是人们在现实环境、网络环境和集群环境中潜移默化形成的某种共同感受、认识和心理,并最终成为一种通则化观念和认知。互联网是一个超越时空的虚拟平台,缺乏现实场域中的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单个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建立在信息传递和共同认知的基础上,而大规模的集群行为的产生源于共同的信念和普遍的认同。网民普遍化的信念认同主要产生于两个方面,一是基于现实情境的共同经验,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加之其隔绝现实的匿名性,使得网民能够在充分的心理安全感的基础上积极在网络上呈现自己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发表自己的观点,这种现实的经历,经过网络分享、讨论、分化与聚合,成为网民共同经验,并逐渐形成通则化的认知和观念;二是网络和集群环境下非理性的从众,勒庞认为,群体中的个人都是乌合之众,人们对问题的判断和认识并不是基于自觉的理性分析,而是简单粗糙的舆论传播和盲目从众。在网络环境中,由于正式渠道信息流量的不足,各种非正式渠道的传播就支撑了人们的认知和意识,当这种认知和意识广泛地流传于特定的人群和场合时,信念认同就会产生。也就是说,一个突发事件要发展成为网络集群行为,不仅要触发网民基于共同经验的信念认同以引起一定范围的共鸣,还必须通过网络意见领袖对大众议程的引导和设置以形成持续的非理性从众的信念认同。基于共同经验的信念认同形成集群中的核心成员,非理性从众的信念认同产生集群中的外围成员,最终二者合流为非正式集群,并呈现出一种弱组织化的特征,推动整个集群朝下一步行动发展。
  在“Facebook表情包大战”网络公共事件中,网民的信念认同就是一种爱国情怀和对各种反华、台独行径的反感。这种信念认同也源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基于现实情境的共同经验。在国内经过媒体舆论的熏陶,大部分网民对台独、反华行径的“反感”由来已久;在国外,各种“台独分子”和反华势力对华人留学生对偏见和嘲讽——“一种蔑视的感觉”、“看我的眼神就像城里人看乡下人的那种鄙夷”也引起国外华人群体的不满和憎恶。这种共同的经历通过网络分享、讨论和分化聚合逐渐成为国内外网民普遍的信念认同;二是在此次突发事件中,网络意见领袖对议程的设置,产生的持续的非理性从众的信念认同。如一些独立网络评论员在事件发生后对台独言论大肆渲染,“帝吧”百度论坛对事件持续的关注和讨论,都进一步扩大和持续了这种信念认同,同时吸引了大量外围的群体。同时,基于共同经验信念认同的网民,如“@赵日天233号”、“豆奶”等核心成员认为有必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开始作为集群的核心成员有意识地通过各种论坛、QQ群等非正式渠道将网民组织起来。
  (二)情绪动员: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推进机制
  情绪动员是网络集群行为深入发展的推进剂。情绪动员是通过暗示、渲染、宣传、示范的方式,使网民对事件的态度、认知和情绪在心理上形成强烈的共鸣,使之前的信念认同在形式上走向极端,形成一种集群“气场”,推动集群成员对特定事件的态度和观念转化为具体行动。情绪动员的实现有赖于两个方面:一是网民内部的社群同质。在网络社会,论坛、微博话题等虚拟社群是人们活动交往的重要平台,网民喜欢群居的状态,以更好的获得认同、展示自我。网民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关注点加入网络社群,逐渐形成社群内部高度同质化,在这种情况下,群体压力和沉默螺旋的作用会使得身处社群的网民个体极易受到暗示,简单的提示,通过相互内部传染迅速内化为个体的认知,群体感情的一致倾向立刻转变为一股强大的集群“气场”,进而升级为一场“有预谋”的行动。二是互联网对信息的“协同过滤”功能,一方面为信息的传播提供了过滤和筛选,每个网民在这种信息窄化的影响下,所接触的信息都是经过筛选和过滤了的相同论调,单一化的信息传播自然会强化他们原有的观点从而走向极端;另一方面也为网民个人的“信息定制”提供可能,网民根据自己的偏好定制信息大餐,其它与其偏好相悖的信息被大量过滤,原有的价值系统在支持信息的强化下更加激进。
  在“Facebook表情包大战”网络公共事件中,参与的网民大多是18-35岁的青年群体。他们经常出入百度贴吧、天涯论坛、新浪微博等网络社群,关注与中国相关的话题,在对涉台、涉华问题上持有一致观点和态度。周子瑜道歉事件爆发后,这些核心成员迅速在各大论坛、微博等网络平台创立了相关的话题,如百度贴吧、豆瓣贴吧、天涯论坛和新浪微博都设有#帝吧FB出征#专题贴,引起了外围网民的广泛参与,逐渐形成了论坛的“金字塔”结构:塔顶是少数能够影响舆论风向提出实质性意见的“意见领袖”,他们凭借绝对的信息优势处在整个舆论风暴的前端;位于塔层中间的是具有强烈信念认同的中坚力量,他们积极转发、顶帖、灌水,起到信息过滤和筛选的作用,推动论坛内部原有的观点走向极端;位于塔底的是众多的居于非理性从众信念认同的网民,在群体环境中,他们很容易受到金字塔上层的影响,而网络环境的匿名性和无责任意识,使他们迅速黏合在一起,形成高度同质化的社群,很容易被鼓动从而引发群体性的情绪之怒,在这种集群“气场”的支撑下,网络集群性行为也就呼之欲出了。   (三)网络表达: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策略选择
  网络表达是公民现实诉求在网络空间的映射,包括网络语言和网络行动两个方面。作为社会的人,存在两个层次的需要,一是满足机体存活的需要,二是追求精神存在的需要,而表达的程度直接决定了个体作为一种精神存在的自我实现程度。与现实生活中政治参与、集会等行动表达和传统的报纸、书刊、广播、电视等媒介表达相比,互联网具有超越时空、去中心化和不受“把关人”、版面、频道制约的特点,成为现代社会人们自我表达、追求精神存在的最有效途径。与传统的表达方式相比,网络表达具有直陈性、匿名性、平等性、开放性和互动性的特征,一方面促使人们在自由表达、相互交流的基础上获得群体认同和自我实现;另一方面,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的空间,突破了现实生活中建立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个体身份,为人们在纷繁多样的网络空间中形成更广泛层次的社会关系及重塑个人身份提供了无尽的可能。
  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区别于延伸至现实生活的网络群体性事件:首先,集群的聚合不是基于现实中的共同利益,而是普遍深刻的信念认同和情感追求;其次,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发展和推进不是建立在现实的资源和利益动员基础之上,而是基于心理的情绪动员,促使集群成员的心理和情绪在形式上走向极端;最后,从追求的目标来看,与现实情境密切关联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希望从线上导流到线下,通过现实的群体行动迫使事件另一方妥协,从而满足自身的利益诉求,而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追求的是情感的宣泄,获得心理上的平衡和满足。上述特征决定了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缺乏现实表达的基础,而网络表达的匿名性、平等性和开放性使其天然地成为了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最佳策略选择。
  在“Facebook表情包大战”中,当网民的情绪被引爆后,事件迅速上升至网络表达的层面。在短短一天时间不到,事件中的网民迅速成立了各种分工明确的小组,具体分工包括收集“台独”资料、制作反“台独”的语言、图片和表情包、灌水和举报等。Facebook中的论战是此次集群行为中网络表达的高潮,论战的内容涵盖民主、自由、选举、统一、两岸文化等诸多议题,大陆网民通过各种幽默、搞怪的表情包和语言包巧妙回应了台湾网民激烈并富有挑逗性的言辞,同时凭借着集群的规模优势,迅速席卷了多个“台独”媒体、机构和个人的账号平台,让许多台湾地区网民无力招架。到了后期,随着台湾网民“图穷”以及大陆网民表情包的丰富和创意,论战的焦点被转移至图片的内容和两岸文化,甚至聊起了人生。整个过程中,网民突破了现实生活中社会地位和身份的限制,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理念、宣泄自己的情感,在集群“气场”的怂恿中,通过各种丰富的表情包尽情地享受自我释放的快乐,并在相互交流、说服的过程中获得认同和友情。
  五、总结与讨论
  通过对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生成演变机制的探讨可以看出,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本身的特质——基于共同的心理意识和通则化的认知而非现实利益,决定了其生成演变机理不同于网络群体性事件。与斯梅尔塞的价值累加理论分析框架不同,信念认同、情绪动员和网络表达作为一种结构性要素在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生成演变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是,不管是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还是网络群体性事件,作为集群行为都有其内生的共性,因此,在预防和控制基于共同信念的网络集群行为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刚性的社会控制,如加强网络法治化建设,构建良好的网络秩序,更需要柔性的对话和疏导,如强化信息公开,对冲非正式渠道的信息传播;加强沟通对话,建立重大网络集群行为正式回应制度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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