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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经济法立法对"成本收益分析"的认识缺位,导致我国目前经济法立法对法律成本的分析、考量不足,这样的直接后果是一方面妨碍了经济法立法目的的实现,另一方面减损了社会福利。上述两种弊端已经体现在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和实践环节,并进一步体现在将要实施的新《环保法》中。探究经济法额外成本的地位、构成和影响,既有利于实现经济法立法目的,也有利于社会福利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