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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填补了中国青春偶像业的空白,成功打造出风靡亚洲的“青春美少女”的偶像品牌;她培养出来的第一代、第二代“青春美少女”队的成员分别在三个月之内两次以同样的理由一纸诉状把她送上了法庭;她在重创之下并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又打造出第三代“青春美少女”;在她的策划下,第四代“青春美少女”成功组建,招募之时,报名人数超过3万;一些企业得知新一代“美少女”选拔消息后,纷纷打来电话预购第四代“青春美少女”首支广告的拍摄权;她就是旅日华人歌唱家陈丽卿,青春鸟影视艺术发展中心的董事长。